新华网讯 记者从山西省发改委了解到,为减轻煤炭、焦炭生产企业和用户负担,山西将继续执行减半收取煤炭交易费、焦炭现货交易手续费两项费用。
自2013年8月起,山西就对煤炭交易费减半收取。2019年山西将继续执行优惠政策,对进入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交易的煤炭,向买卖双方各按0.05元/吨的标准收取煤炭交易费。同时,对进入山西焦煤焦炭国际交易中心现货交易的焦炭,继续向买卖双方各按0.4元/吨的标准收取焦炭现货交易手续费。
统计显示,2018年山西规模以上煤炭、焦炭产量分别为8.93亿吨和9256万吨,分别占全国总产量的25%和21%。2018年,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煤炭现货交易总量完成22.93亿吨,交易金额1.36万亿元。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