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大运输事故的发生,山西省应急管理厅部署对全省煤矿辅助运输进行为期6个月的专项整治,4月1日开始,9月30日结束。
此次专项整治中,山西省应急管理厅成立了煤矿辅助运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着重从加强辅助运输基础管理、加强辅助运输设备准入管理等十二个方面进行专项整治督导检查。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各煤矿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对照相关规程规范及专项整治内容,开展辅助运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市县应急管理局应认真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发现一般隐患要依法责令煤矿整改,或者立即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煤矿,要立即责令停产停建整顿,并跟踪监督落实,要建立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制度,整改完成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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