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发改委日前发布的《关于印发上海市2019年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提出,2019年上海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4400万吨左右。
《通知》明确,要聚焦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大力实施“减煤”专项行动。明显削减钢铁行业用煤,显著降低铁钢比,逐步削减钢铁自备电厂发电用煤。严格控制石化行业用煤,在确保供电供热安全的前提下,逐步减少上海石化自备电厂用煤。在确保电力安全前提下,合理控制公用电厂用煤。优先对接市外清洁能源,进一步提高外来电消纳。
工作目标:2019年,全市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420万吨标准煤左右,二氧化碳排放增量控制在900万吨左右,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4400万吨左右,单位生产总值(GDP)综合能耗、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别比上年下降2.3%左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比上年下降2%、2%、2%、2%,细颗粒物(PM2.5)浓度力争比上年有所下降,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继续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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