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召开的云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明确,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树根田煤矿“2·29”较大顶板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
此外,会议还表示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吉田煤矿“2·17”顶板事故调查工作已经基本结束。
据了解,2020年2月17日和2月29日,云南先后发生红河州弥勒市吉田煤矿“2.17”事故、曲靖市罗平县树根田煤矿“2.29”事故。
“这充分暴露出云南省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敲响了警钟。”云南省能源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汤忠明表示,一些整合重组、升级改造无望、即将关闭退出的煤矿,在利益驱使下有强烈的生产冲动,极有可能铤而走险、非法违法生产,如得不到及时制止,必将酿成事故。
为切实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和责任,坚决遏制煤矿事故频发的势头,保证煤炭行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实现高质量发展,按照铁腕整治重组云南省煤炭行业的要求,云南政府组织研究制定印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治煤炭行业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通知》。
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总工程师朱勇介绍,曲靖市罗平县树根田煤矿“2·29”较大顶板事故发生后,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第一时间派出工作组,在指导事故救援的同时,当晚就安排专人对煤矿相应台账资料等证据进行收集、固定,并于3月1日会同曲靖市有关部门成立了事故调查组,依法开展调查工作。
据悉,曲靖市罗平县树根田煤矿“2·29”较大顶板事故目前已初步查明事故原因,认定该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正在会同监察委、公安、煤矿安全监管等部门,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原则研究对事故煤矿及有关责任人的处罚和追责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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