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煤矿安监局日前发布通知要求,到2020年年底,省属煤矿、生产能力120万吨/年以上大型煤矿、高瓦斯煤矿、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必须实现智能化开采,井下固定岗位实现无人值守或远程监控,在运输无人化、生产系统智能化建设、井下机器人研发应用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同时,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其他煤矿进行采掘工作面智能化改造。通过大力实施煤矿智能化建设,大幅减少高位作业岗位人员,在全国率先建成一批运输无人化、开采透明化、100人一下无人(少人)智能化示范矿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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