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责令山西石港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停产整顿的通知
晋应急函〔2021〕39号
晋中市应急管理局(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25日,山西石港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死亡4人的安全事故。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的通知》(晋政办发〔2012〕34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特别规定的通知》(晋政办发〔2020〕91号),现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一、责令山西石港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从即日起停止生产进行整顿,时间不少于6个月。由你局负责落实,并派驻2名以上人员现场盯守,负责监督该矿进行整顿,严禁其从事井下采掘作业。
二、要加强停产整顿期间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
三、整顿结束后,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复产复建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12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晋安办发〔2019〕10号)以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特别规定的通知》(晋政办发〔2020〕91号)的规定组织复产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请你局按以上决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29日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