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统计局日前发布数据显示,5月份,湖北全社会用电量191.7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1%。
其中,5月份,湖北第一产业用电量2.2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7%;第二产业用电量127.1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1%;第三产业用电量35.3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6.9%。
第二产业中,5月份,湖北工业用电量124.4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0%。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用电量2.1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3%;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用电量16.3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用电量14.1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9%;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用电量18.1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7.4%;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用电量4.3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用电量21.6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1%。建筑业用电量3.0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
第三产业中,5月份,湖北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用电量5.9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2.6%;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用电量2.5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3.8%;批发和零售业用电量7.3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7.4%;住宿和餐饮业用电量2.1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0.9%;金融业用电量0.5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1%;房地产业用电量4.9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9.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用电量0.6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2.8%;公共服务及管理组织用电量9.1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5.0%;
5月份,湖北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合计用电量26.95亿千瓦时,同比减少0.4%。其中,城镇居民用电量16.8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3%;乡村居民用电量10.09亿千瓦时,同比减少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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