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监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从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切实做好防汛救灾各项工作。
山西煤监局要求,各单位要密切关注当前灾害性天气变化、地质灾害影响等情况,对突发事故灾害、重大险情和救援行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协调、靠前指挥,及时有力应对处置。要根据灾害性天气情况,有针对性地抽查煤矿企业落实停产撤人措施情况,发现未按规定及时撤人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党政主要负责人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经常开展谈心谈话,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好防汛救灾责任,发现履职不力,对防汛救灾工作敷衍应付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要及时进行提醒,发现存在重大问题的,要及时向省局党组报告。同时,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保障信息渠道畅通,坚决杜绝离岗、脱岗和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现象,对发生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的严格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该局明确要求,对防汛救灾工作消极应付,瞒报、漏报、迟报重大险情造成重大损失的,履行职责不到位、失职渎职的,重大事项不按要求请示报告的,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山西煤监局各监察分局积极部署汛期煤矿安全防范工作。其中,长治监察分局协调联动预警,进一步强化应急值班值守,督促警醒煤矿做好“雨季三防”工作。同时,该局将煤矿水害防治作为当前重点工作,开展水害防治专项监察,特别是将老空水患的普查、管控、处置以及片区联防联治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增强专项监察针对性、有效性。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