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有关要求,为规范焦化行业有序发展,更好组织实施《云南省焦化产能置换工作方案》(待印发),经企业资料报送、州(市)初步核实,现将我省已建成且在产炭化室高度4.3米及以上焦化装置、2016年及以后关闭焦化装置清单公示于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方网站,公示期2022年1月29日至2月12日。
联系人及电话:吴丹,63515837
附件:1.已建成且在产炭化室高度4.3米及以上焦化装置清单
2.2016年及以后关闭焦化装置清单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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