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发改委消息,今年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能源形势,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青海省委省政府关于煤炭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青海省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调节局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全省煤炭保障工作,全面推动青海省电煤库存提升和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为全省能源安全稳定供应、经济社会平稳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加强督促指导。青海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青海省能源局组织有关煤炭、电力企业先后两次召开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相关会议,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督促有关企业签足签实签好煤炭中长期合同,为全省煤炭保障工作打造稳价保供的“压舱石”。
二是力保电煤供应。多次协调煤炭供、需、运三方,加大铁路电煤发运量,从3月22至31日全省累计发运省外电煤30列、省内电煤34列,推动电煤库存迅速提升至国家要求的任务目标。从3月22日至31日,全省火热电企业电煤库存从61.2万吨提升至68.3万吨,日均增长0.8万吨。
三是实地督导调研。3月29日会同省能源局赴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实地查看企业煤炭装卸作业、存煤场地、合同签订等情况,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困难问题,协调铁路公司给予运力支持,督促企业抓紧提升存煤水平并签实煤炭中长期合同,及时报送合同履约情况。
四是协调多方发力。针对西宁热电被暂停煤炭卸车作业而严重影响存煤提升任务的问题,及时对接协调西宁市政府、省生态环境厅,当日晚恢复煤炭卸车作业。针对火电耗煤量大的现状,协调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优化电网运行,增加清洁能源发电力度,大通电厂1台发电机组按计划检修,进一步降低火电煤耗。针对煤炭供需企业履约情况报送不及时的问题,协调省信用中心督促煤炭供需企业诚信履约,及时报送煤炭中长期合同履约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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