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印尼CNBC报道,印尼能源和矿产资源部部长阿里芬·塔斯里夫(Arifin Tasrif)8月9日在议会听证会上表示,由于48家煤炭出口公司未能满足国内市场义务(DMO),政府将对它们实施处罚,涉事出口商被禁止访问矿产在线监测系统(MOMS)的在线出口功能。
塔斯里夫表示,印尼政府已经向煤炭生产商发放了123项采矿业务许可证(IUP)、特殊采矿许可证(IUPK)以及开采特许经营协议(PKP2B),要求矿商向印尼国家电力公司(PLN)供应煤炭1889万吨。
印尼CNBC援引塔斯里夫表示,截止7月份,实际供应量仅为800万吨,这些煤来自52家煤炭企业,尚未达到要求供应量的二分之一。
塔斯里夫表示,目前有71家煤炭企业无法完成供应任务。其中,5家煤企生产受极端天气影响,12家企业产煤不符合印尼国家电力公司用煤规格,2家企业因土地问题无法生产,另外5家企业受租金和煤炭运输限制而无法兑现。
“仍有48家煤企既没有完成国内义务,也没有对此给出明确解释,则这些出口商将被禁止访问矿产在线监测系统在线出口功能。”该报道援引塔斯里夫称。
据悉,近日印尼煤企对国内煤炭供应不足,主要是由于煤炭出口价格远高于国内限价70美元/吨,使得煤企更愿意将产煤用于出口,即使将面临惩罚。
目前,印尼矿商希望公共服务机构(BLU)得以尽快运作,以便就国内供应与出口之间的巨大差额向煤炭生产商支付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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