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瓦斯是煤炭开采过程中的伴生资源,其主要成分为甲烷,温室效应是二氧化碳的20余倍。加强瓦斯综合利用,对减少温室效应、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增加清洁能源供应具有重大意义。“十三五”期间,山西省瓦斯利用技术得到广泛应用,利用规模快速增长,利用率稳步提高。
为进一步提升山西省瓦斯利用水平,减少瓦斯排放,推动“双碳”目标实现,日前山西省能源发布《关于推动煤矿瓦斯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严禁省内煤矿企业高浓度瓦斯排放。煤矿企业须严格落实《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标准(暂行)》(GB21522-2008),支持采用工业窑炉、民用、提纯等方式开展高浓度瓦斯利用。鼓励企业建设高浓度瓦斯制氢、制备金刚石等高附加值项目。严禁掺混排放,实现高浓度瓦斯“零排放”。
《意见》提出,到2025年,煤矿瓦斯技术不断完善,综合利用效率明显提升,建设一批瓦斯梯级利用项目,全省瓦斯利用率力争达到50%。
文件链接:《关于推动煤矿瓦斯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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