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出台《对地方政府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安徽局依法履行矿山安全国家监察职责,对负有矿山安全监管职责的省级有关部门,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推动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矿山安全监管责任。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地方政府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的意见》要求,《办法》从监督检查主要内容、计划编制、检查频次、工作组织、方式选择、监察意见建议、监察建议书下达、问题跟踪督办、检查报告9个方面,明确对地方政府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流程,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办法》指出,监督检查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批复的年度监察执法计划开展工作,明确监督检查组织领导、检查方式;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落实情况。《办法》要求,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安徽局及时向有关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下达监察意见和建议,由承办处室跟踪督促有关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落实,安徽局每半年开展一次对地方政府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情况的报告,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