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外媒报道,印尼煤炭部长11月21日表示,明年1月起,印尼政府将向当地煤炭生产商征税,用于补偿以低价向国有电力企业供煤的生产商。
该计划的提出旨在缓和印尼国内电厂煤炭供应紧缩局面,受此影响,2022年年初,印尼曾暂停所有煤炭出口。
根据印尼国内市场义务(DMO)规定,要求煤炭生产商以不高于70美元/吨的价格向印尼国家电力公司(PLN)销售煤炭,而其他部分行业限价为90美元/吨。
不过,当全球煤炭价格较高时,一些煤企则会减少国内煤供应,同时增加煤炭出口以获得高额收益,从而导致印尼国内供应紧张。
根据最新征税计划,将向所有煤炭开采商征税,所得税收用于补偿按照价格上限向印尼国家电力公司供煤的企业。此举将有助于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支持与国内市场义务有关的政府计划。
目前,该计划所需的相关法规和基础设施正等待最终敲定。“如果一切准备就绪,将在今年12月份试行,并在明年1月1日正式执行。”路透社援引印尼能源和矿产资源部长阿里芬·塔斯里夫(Arifin Tasrif)表示。
阿里芬表示,炼焦煤生产商不包括在该计划之内,但仍需履行国内市场义务。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