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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重点推进大型煤矿开展系统性智能化建设 建设一批智能化示范煤矿

2024/2/1 11:08:29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日发布了该市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并提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2%左右,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50%,“双1600万千瓦”电力外送基地建成,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达到省下达目标,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8%左右,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60%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前提下二氧化碳排放量力争达到峰值。

  众所周知,朔州市是全国煤炭大市。通知表示,“十三五”时期,朔州市能源供给能力不断提升,现有煤矿64座,总产能1.96亿吨/年,产量位居全国第三、全省第一;煤炭洗选能力3.62亿吨/年,发运能力超2亿吨/年;煤炭先进产能占到91.6%。同时稳步推进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十三五”期间,全市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5.29%,平均每年下降3.26%。

  鉴于朔州市是“煤炭大市”的基本市情,碳达峰行动自然离不开煤炭领域。为此,通知提出,要加快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

  推动煤炭绿色安全开发。以确保国家能源安全和稳定供应为前提,优化煤炭开发生产布局,建立煤炭安全高效绿色化数字化智能化开发体系。稳定煤炭生产,合理控制煤炭产能,实现煤炭供需平衡,加快煤矿资源整合,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产能置换和先进产能建设,持续扩大先进产能占比。坚持生态优先,构建煤矿资源开发新格局,完善矿区资源、生态、经济协调发展机制,落实煤炭采选业清洁生产标准,降低资源开发过程环境扰动,推动现有煤矿改造升级为省级及以上绿色矿山,新建煤矿按照绿色矿山模式规划、建设和运营。严格智能矿山和智能综采工作面建设标准,重点推进大型煤矿开展系统性智能化建设,建设一批智能化示范煤矿。(市发改委、市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项任务均需各县〔市、区〕以及朔州经济开发区贯彻落实,以下不再逐一列出)

  完善煤炭洗选和分质梯级利用。进一步提高原煤入选率,加强重点关键选煤技术与装备的研发应用,推动大型智能化选煤厂建设和现有选煤厂智能化改造。按照“总量控制、减量置换、环保优先、市场淘汰”原则,鼓励社会独立洗选煤企业(厂)采用新工艺、新技术进行改扩建或技术改造,逐步淘汰落后洗选能力,提高洗选煤企业(厂)先进产能占比。支持引导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低阶煤分质利用工业化示范,大幅提高分质利用清洁生产水平。(市发改委、市能源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煤炭综合储运能力提升。以增强能源安全战略储备为重点,推进储煤基地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朔山联络线、经纬通达物流园区接北同蒲四线等铁路专用线建设,提升铁路运输能力。推动国盛集团公司山西神头第二发电厂、大唐山西公司神头发电公司煤炭运输“公转铁”工作,加快新建货运铁路沿线装车点建设和设施改造扩能,提升路网运输能力。推广封闭仓储库、铁路集装箱等绿色运输方式,进一步提升清洁化运输水平。推动物流仓储设施智能化,开展全自动化物流运输,扩大物流即时监控和全程跟踪范围。(市发改委、市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重点领域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实施煤电“三改联动”,加快推动煤电机组节能提效升级和清洁化利用,严格新增煤电机组节能降耗标准。开展汽轮机通流改造,大力推广煤电机组冷端优化和烟气余热深度利用技术,开展锅炉和汽轮机冷端余热深度利用、机组能量梯级利用改造,提高煤电机组能效水平。推进煤电机组供热改造,优化已投产热电联产机组运行。新建机组全部实现灵活性制造,全面提升煤电机组调峰能力,提高低负荷下机组可靠性;现役机组灵活性改造应改尽改。引导建材企业提高现代化水平,降低单位产品能耗。(市发改委、市能源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煤化工产业升级。提高煤炭作为化工原料的综合利用效能,积极发展煤基特种燃料、煤基生物可降解材料等,促进煤炭向高端高固碳率产品转化。积极对接科研机构,引进先进煤化工技术成果,积极推进中煤平朔集团公司年产100万吨煤制烯烃等煤化工项目;推进平鲁新耀300万吨/年、山阴锦晔100万吨/年低阶煤分级分质利用等项目,推动煤炭由单一燃料向燃料和原料并重方向转变。(市发改委、市能源局、市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此外,要想实现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还要大力发展新能源,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积极发展储能,加快布局氢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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