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山东省应急管理厅获悉,为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针对当前矿山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山东出台新建煤矿安全准入标准。包括新建和改扩建后煤矿产能不得低于30万吨/年,停止新建产能低于90万吨/年以及瓦斯突出、冲击地压、水文地质类型极复杂的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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