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布关于对呼和浩特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2号《关于推动首府创建绿电消纳示范区的建议》的答复,其中提到,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区能源工作要点的通知》(内能源综规字(2024)270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将制定存量用电负荷绿电替代工作方案并加快绿电交易平台建设。
绿电绿证交易服务机构的主要功能包括开发用户市场、撮合绿电绿证交易,并为重点用能企业提供碳发展政策咨询、绿电绿证评价、绿电绿证交易辅助、低碳能源咨询等服务。通过这些服务,机构不仅促进了绿电绿证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也为推动全社会能源消费绿色低碳转型提供了有力支持。
届时呼和浩特市将按照自治区能源局方案要求,结合呼和浩特市实际情况,一方面,有序实施铁合金、电解铝等各类存量高载能负荷绿电替代。通过市场化方式拓展消纳空间,开展绿电绿证交易服务。另一方面,采取“资产国有化,运营市场化”的模式,由市交通投资集团及其子公司作为运营单位,建立绿证和碳汇交易服务平台,为全市重点用能企业提供绿证交易辅助、低碳能源咨询等服务。
下一步,呼和浩特市将加快构建绿电绿证交易服务体系,指导绿电绿证交易服务机构开展相关工作,搭建起新能源发电企业与用电企业的沟通平台,助力全社会能源消费绿色低碳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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