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月期间,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党组部署开展了对重点县和重点企业的集中监察行动。
6月28日,山西局集中监察执法一组来到山西沁和能源集团南凹寺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称南凹寺煤矿),对该矿展开突击检查。
“周边开采同一煤层的三座矿井均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你们矿却是高瓦斯矿井,你们矿做过突出危险性鉴定吗?”在查看矿井资料时,监察员向企业人员提出疑问。
“2010年已经鉴定过了,我矿3号煤层没有突出危险性。”
“2010年鉴定的是哪一个区域?”监察员再次提问。
“矿井东北部至东南部区域。”煤矿技术人员指着图纸中一片绿色区域回答。
“目前你们矿西南部开采区域做过鉴定吗?”
“我们现在开采的西南部区域是复采区域,瓦斯浓度已经降低了,我们认为没有突出危险性了。”技术人员的回答让监察人员顿时警觉起来。
“房柱式开采后仍旧存在瓦斯富集区或应力集中区的可能,必须经有关机构鉴定后,才能确定是否有突出风险。”
经仔细核查相关资料、详细调查询问,真相被逐渐揭露出来。
南凹寺煤矿北邻宏泰煤矿,西邻永红煤矿,南邻芦河煤矿,三座矿井均开采3号煤层,且3号煤层均鉴定或认定为突出煤层。南凹寺煤矿曾于2010年对3号煤层进行突出鉴定,鉴定结论为非突出煤层并圈定鉴定区域。
2020年,南凹寺煤矿对井田西南部原房柱式开采区重新编制了复采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2021年10月正式回采,直至今年3月27日因发生事故停产,该矿超出2010年原鉴定范围开采了3501、3502、3504三个工作面,未重新对开采区域开展突出危险性鉴定。
监察组认定,该矿在原鉴定区域外进行开采未重新开展突出危险性鉴定,属重大隐患。因该矿正处于停产整顿状态,监察组责令其继续停产整顿,并将实施相应经济处罚。
此外,监察组还检查发现该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照搬照抄晋城市三年行动方案、未对复采区域房柱式开采遗留煤柱瓦斯富集情况开展普查、年度瓦斯涌出量测定数据未比对等一般问题11条。
监察组对相关企业负责人提出严肃要求: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安全生产法赋予的法定职责心中有数,对煤矿存在的重大灾害风险和老大难问题心中有数,认真抓安全、查隐患、促整改,确保安全投入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灾害防控到位、隐患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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