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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发布

2024/7/18 10:17:53       

为进一步发挥规划战略导向作用,更好统筹煤炭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我们对《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4号令)进行了修订,形成了《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请登陆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互动交流”板块,进入“意见征求”专栏,提出意见建议并说明理由。

 

2.电子邮件:jianglq@nea.gov.cn,传真:010-81929370

 

3.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国家能源局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16日。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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