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公开大连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支持在瓦房店国管区海域开发建设海上风电项目的建议》(第380号)答复意见。
该答复针对曲连军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在瓦房店国管区海域开发建设海上风电项目的建议。
答复文件指出,预计到2024年底,瓦房店市新能源装机容量可达近830万千瓦,年发电量约500亿度,力争到“十四五”末,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打造千万千瓦级装机容量县级城市。
根据辽宁省发改委近期编制的《辽宁省海上风电规划》,在临近瓦房店市的渤海湾国管海域拟于近期开发的1#场址,总装机容量3900MW,是整个大连地区剩余陆上风电资源的数十倍。因此,支持瓦房店市开发建设海上风电项目,有利于保障瓦房店市乃至全大连市的能源安全、推进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目标。
下一步,瓦房店市江将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导向,积极协调大连发改委等上级相关部门,结合瓦房店市的禀赋优势,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帮助瓦房店市申请国管区海域海上风电项目的开发归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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