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重庆市发改委发布《重庆市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为加快推进重庆市可再生能源项目建档立卡工作,特别是对已建成但未建档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要求各项目业主务必在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建档立卡工作,其中自然人户用光伏发电项目由电网企业统一代为申请建档立卡。各区县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三峡水利电力公司、重庆电力交易中心及各发电企业要积极配合,确保按期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通知》还指出,建立“自下而上”自主填报与“自上而下”督促核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项目业主应在项目并网后一个月内完成信息填报,市能源局在项目业主信息填报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审核及上报。对未按时完成的项目,市能源局将进行督促整改。
同时,建立项目到期退网注销机制。当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正常寿命到期不再并网发电后,项目业主应及时更新有关信息,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负责及时注销建档立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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