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生态环境部等11部门联合发布了《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这是我国开展甲烷排放管理控制的顶层设计文件。甲烷作为全球第二大温室气体,具有增温潜势高、寿命短的特点,主要来源于煤炭、油气生产、农业和废弃物处理等领域。
我国高度重视甲烷控排工作,2007年我国制定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提出控制甲烷排放相关要求;“十二五”和“十三五”的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中均提出控制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相关措施;“十四五”规划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均对甲烷管控做出要求。2020年9月以来,习近平主席在多个重大国际场合表示中国将加强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管控。
编制并发布《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我国高质量发展、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内在要求,是我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自主行动,也是对全球气候治理的积极贡献。方案提出,“完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甲烷利用和减排项目开展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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