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5年本)》。其中,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内蒙古、广西8省(自治区)新增涉煤鼓励类产业。该目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贵州省新增涉煤鼓励类产业包括绿色煤化工产品研发、生产;煤炭地下气化开采技术开发与应用,煤炭地下气化发电成套设备制造;煤炭开采110/N00工法配套智能化装备研发应用等产业。
云南省鼓励发展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及装备制造、煤层气资源综合利用等产业。
陕西省新增涉煤鼓励类产业包括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生产烯烃系、芳烃系及烯烃、芳烃结合产品;煤矿机械装备研发和制造;矿山安全仪器、矿山应急救援装备研发及制造,矿山安全生产软件产品和数字应用平台研发;煤层气燃气电站等新能源装备研制;高效微排放燃煤锅炉、高效煤泥复合循环流化床工业蒸汽/热水锅炉等锅炉的制造等产业。
甘肃省新增涉煤鼓励类产业包括矿山绿色安全高效开采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安全高产高效采煤技术开发利用,300万吨/年及以上(焦煤150万吨/年及以上)安全高效煤矿(含矿井、露天)建设与生产;百万吨乙烯、芳烃,千万吨大型炼油等重大煤化工关键用泵、控制阀、调节阀的研发及制造等产业。
宁夏回族自治区新增涉煤鼓励类产业包括生产煤基烯烃下游材料;煤炭气化及尾气综合利用、液化合成等洁净煤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煤田火灾防治新技术装备研究与应用等产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增涉煤鼓励类产业包括生产、研发绿色煤化工产品;完成抽汽蓄热改造和磁悬浮鼓风机脱硫技术应用的煤电机组制造,余热(冷)、余压、压差、储热(冷)等技术开发应用产业。
内蒙古自治区新增涉煤鼓励类产业包括发展15万吨/年及以上单套无水煤焦油深加工;高炉煤气、焦炉煤气精脱硫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煤矸石/粉煤灰提取氧化铝及延伸生产硅铝氧化物、硅铝合金;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及管护,包括矿山土地复垦和生态修复产业。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增涉煤鼓励类产业包括发展符合国家产业布局的炼化一体化、现代煤化工等有机化工原料生产以及下游精深加工产业;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储备设施和系统建设及运营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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