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我国首部能源法正式施行。能源法集中规定了我国能源发展的大政方针、根本原则和重要制度,那么这部国家法律对推动能源转型有哪些制度设计和改革举措?记者对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独家专访。
能源法首次将能源规划确立为一项法律制度。强调规划对能源发展的引领、指导和规范作用,同时在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方面确立了一系列创新机制。要求建立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目标制度,将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上升为法律制度,强调优先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
国家能源局副局长 万劲松:要求建立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首次在法律层面规定实施绿色电力证书制度,鼓励用户优先使用可再生能源,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机制,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明确了氢能的法律地位,鼓励发展智能微电网、综合能源服务等能源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
能源法要求建设全国统一的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交易市场,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参与能源领域竞争性业务,鼓励、引导各类资金投入能源开发利用和科技创新。
国家能源局副局长 万劲松:建立由供求关系、可持续发展等因素决定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加强需求侧管理,通过完善阶梯价格、分时价格引导用能行为。要求推动自然垄断环节独立运营和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
此外,能源法创新设立能源产能储备、矿产地储备制度。首次在法律中明确企业社会责任储备义务,保障极端情形下能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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