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能源领域改革,日前,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印发《关于全区能源领域简政放权优化程序优化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优化煤炭矿区总体规划审批转报流程和煤矿项目核准转报流程。
《通知》指出,优化煤炭矿区总体规划审批转报流程。优化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委托自治区能源技术中心审查总规及总规环评环节,将委托自治区能源技术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和征求相关厅局意见并行办理,并压缩专家评审时间,煤炭矿区总体规划及总规环评转报国家时间由平均35个工作日压减至20个工作日,压减时限43%。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通过日常工作对接和压实盟市责任,提高规划编制质量。
《通知》强调,优化煤矿项目核准转报流程。通过加强与内蒙古自治区有关厅局的沟通对接,进一步缩短煤矿项目核准事项征求自治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草、文物等部门项目开发意见的环节时间,将征求意见环节控制在10个工作日内,煤矿项目核准转报国家由平均3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压减时限50%。
《通知》还就“下放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相关权限、下放分布式新能源规模管理权限、优化分布式新能源消纳空间确定权限、优化火电灵活性改造消纳新能源项目方案管理流程、优化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项目评估流程”等提出要求。
《通知》指出,各盟市能源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清理与通知相关内容不符的政策制度。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近期将开展相关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确保各类放权优化事项“接得住、管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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