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关于扩大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范围的通知,这一举措旨在进一步加强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温室气体控制导向作用,推动更多企业加强碳排放管理,主动采取降碳措施,有效降低碳排放量。
天津作为国家首批七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之一,自2013年12月启动以来,一直在积极探索和完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此次扩围,主要体现在纳入门槛的降低和行业的扩展上。原本年碳排放2万吨以上的工业和航空(机场)行业企业纳入标准,如今调整为年碳排放1万吨以上,这意味着更多的企业将被纳入天津碳市场管理。同时,年碳排放1万吨以上的货运港口行业、水上及航空货物运输行业企业也将被纳入管理范围。此次扩围后,覆盖范围将更加广泛,包括货运港口、水上及航空货物运输,以及钢铁、石化、化工、油气开采、建材、造纸、机械设备制造、电子设备制造、有色、农副食品加工、食品饮料、医药制造等工业及航空(机场)行业企业。
对于纳入管控的企业,需要根据所属行业的碳排放报告核算指南,开展企业温室气体核算工作,并向政府提交碳排放报告。为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天津政府将通过政府采购,委托第三方对企业的碳排放报告进行核查。这要求新纳入的企业必须开展严谨、合规的温室气体量化工作,并可能面临数据缺失、核算经验不足等问题。
在配额分配方面,天津政府将根据历史强度法和历史排放法两种方法给企业发放碳排放配额。这一机制鼓励企业逐年降低单位产品碳排放强度或整体碳排放量。企业需要通过碳排放核算,识别减排重点,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碳排放,以降低履约成本,甚至通过碳交易实现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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