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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要追缴亿元拖欠电费 30天内不交要停电

2003/8/15 0:00:00       王军华
    同自来水集团通过法律手段追缴拖欠水费一样,本市同样受欠费困扰的北京供电公司也被迫动用法律武器,来追缴累计金额高达1.6亿元的拖欠电费。
    昨天,北京供电公司用电管理部门向媒体透露,全市电力客户拖欠电费累计金额已经高达1.6亿元,成为影响本市供电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大问题,供电营业部门将依照电力法规、条例的规定,运用经济和法律的手段清理拖欠的电费。
    记者在欠费案例中看到,某开发商欠费高达159万元,另外,少数居民以危房改造、拆迁出现的房屋质量、周边环境等问题为由,拖欠电费;合表用电的住户,其中有个别住户偷电,造成分表用电总量与总表用电量相差甚远,发生电费纠纷等。
    日前,北京供电公司已经制定对策加大清理拖欠电费力度,依照国家《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规定,逾期未交付电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电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三加收违约金,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超过30日,经催交仍未交付电费的,按法定程序停止供电;对于长期拖欠电费的客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89条规定,由供电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强令客户足额支付电费;对于拒交电费的还可由供电企业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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