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焦点新闻

山东为运煤车大开"绿灯"

2004/12/8 0:00:00       高祥森
    为确保冬季用煤,省交通部门决定对运送电煤的货车开“绿灯”,从即日起,对超载30%以下的运煤车辆,我省将实行不查、不罚、不卸的政策,对特定时间内特定单位的电煤运输车辆,将视情况实行回程甚至来回程免费通行等优惠政策,以降低车辆运输成本。这是记者今天从省交通厅了解到的。
    据有关部门预计,今年冬季山东电网最高负荷将突破2000万千瓦,确保发电用煤至关重要。为做好煤炭供应,省政府有关负责人今年9月份提出,我省电煤、重点企业用煤、城市供热和居民生活用煤必须优先供应。
    在山东省目前铁路、海运、公路运输全面紧张的情况下,保证煤炭供应最主要的措施之一无疑是确保运输。据悉,为保冬季用煤无忧,我省除要求铁路部门继续将电煤运输作为重中之重保证运力外,还就道路运输方面出台以下优惠政策:现已实行计重收费的京福、京沪、济青、潍莱、济馆、日东和济南绕城等7条高速公路,在特定时间内,对特定单位的电煤运输车辆实行单向计重收费,即拉完煤返程空载时免费通行;现在还没有实行计重收费的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对于超载30%以下的运煤车辆,继续实行不查、不罚、不卸的政策;在煤炭供应特别紧张的情况下,对于特定的电煤运输主体集中进行大宗煤炭运输时,在不超载、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抢险救灾政策,实行一次性免费通过,必要时,由省道路运输局负责组织应急运力。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 用手机也能做煤炭生意啦!
  • 中煤远大:煤炭贸易也有了“支付宝”
  • 中煤开启煤炭出口贸易人民币结算新时代
  • 下半年煤炭市场依然严峻
市场动态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关注中煤远大微信
跟踪最新行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