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季度,陕西省内几家电厂发出呼吁,“产煤大省没煤烧”,并反映说相继关停了部分机组。煤炭系统却另有说法:没有电煤供应合同,无法组织生产,货款拖欠严重,库存煤炭80万吨———
合作的基础是现有利益格局不能打破
陕西的电厂大部分是火电厂,有的电厂就是因煤而建。陕西国有重点煤矿的煤80%供应给各大电厂,发电成本中燃煤占了80%。多年来,陕西煤电两家总的来说还能互相理解、支持,共同为发展陕西经济贡献力量。
煤炭市场疲软时,省内电厂和国有重点煤矿的合同兑现率达到70%以上,煤价尽量按照省政府的协调不降价。在煤炭市场紧俏时,煤炭系统不为省外煤价高而动心,力保省内电煤供应。去冬今春,陕西煤矿在省外电煤价格高出20元以上,且有预付款到账的情况下,仍按政府指导价供应电厂。今年前3个月,对省外发煤比去年同期减少34万吨,减少收入1000多万元。
而双方的顾大局,是在不同的背景下做出的。别的不说,仅职工收 入这一项,电力系统职工年收入达两三万元,煤炭职工年收入仅七八千 元,而且劳动强度大,条件艰苦。煤矿每出售一吨煤,将亏损两三元, 成本与价格倒挂。所以多年来煤炭系统一直呼吁煤炭价格要反映价值。
据了解,陕西煤炭系统目前下岗职工29564人,每下岗一名职工, 就增加一个困难户。2002年,陕西国有重点煤矿补贴前亏损13132万元。
煤矿想合理平衡行业利润举步维艰2002年国家计委和国家经贸委的 领导在全国煤炭订货会上建议,电煤价格平均每吨提高8元。陕西煤电 双方在购销合同上规定,从2002年1月1日起,全省所有国有重点煤矿供 电厂的煤炭价格暂按政府的指导价格执行,上调的电煤价格待政府正式 批准后,按新的价格执行结算。陕西煤炭方面根据陕西电煤价格比全国 低20元的情况,要求提高煤价8元至10元,电力方面提出电力企业消化 能力有限,认为提高2元至3元为宜,双方意见分歧较大。
为此,省政府多次召开煤电双方协调会,省物价局发文将电煤价格 提高6元。之后,电力部门反应强烈,陕西电力燃料公司及5家电厂联合 发文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陕西火电发电企业因历年电价过低及电价不 到位,无力承担涨价带来的沉重负担。与此同时,电方又在煤质、煤炭 数量上找对策,在煤款结算上缓结或拖欠。煤矿以订货会合同为依据, 请省政府协调了,省物价局的文件也下来了,却不见煤款到账,去年1 月至5月共欠4个矿务局煤款合计36716万元。由于煤款拖欠数量大、时 间长,4个矿务局一边向省政府反映,一边缓发或减发电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