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定大型煤炭基地建设步骤和政策措施,国家发展改革委重点围绕大型煤炭基地功能定位和开发规模、煤炭资源勘探和建设顺序、煤矿建设与环境保护、煤炭外运与就地转化、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政策措施等重大问题,制订了深化研究大型煤炭基地规划的提纲,安排中煤国际工程设计研究、中国煤炭工业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煤炭地质总局、以及北京、南京、西安、沈阳、太原、武汉、重庆、济南、邯郸等9个甲级煤矿设计研究院,全面深化研究编制13个大型煤炭基地分项规划。经过近一年时间的深化研究,已形成13个大型煤炭基地规划征求意见稿,现正在征求有关省(区)意见。预计在今年底或明年初完成大型煤炭基地分项规划的审定工作。国家制定的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煤炭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大型煤炭基地规划和大型煤炭基地内的矿区总体规划,将在不同层次上指导和规范各大型煤炭基地合理有序开发和利用煤炭资源。
这次加强煤炭工业宏观调控的主要形式,就是要加快建设大型、特大型现代化煤矿,这也是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和煤炭工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当前,大型煤炭基地内一批大中型煤矿正在加快建设。2003年、2004年,13个大型煤炭基地内煤矿开工建设规模各为0.8亿吨,2004年煤炭建设总规模达到2.6亿吨、占全国的75%。预计全年投产规模0.85亿吨,占全国的73%。2003年-2004年,国家共安排国债资金24亿元,支持大型煤炭基地煤矿项目补充勘探和建设。从建设规模看,2003年-2004年,大型煤炭基地开工建设规模1.6亿吨,大大超过以往全国五年的开工建设规模。从建设井型看,大型煤炭基地内单个煤矿建设规模接近300万吨,比前几年提高了100万吨。从建设进度看,由于施工技术、管理、装备水平提高,加上建设资金到位情况好,建井工期由过去的5~8年,缩短到现在的2~4年。
培育大型煤炭企业集团,保障能源及煤炭安全稳定供应是国家加强煤炭工业宏观调控的又一重点。制约我国煤炭行业健康发展的最根本问题是企业组织结构分散。1997年-2000年煤炭市场供大于求时,几万家大大小小的煤炭企业过度竞争乃至恶性竞争,使煤炭行业陷入前所未有的困境,人们还记忆犹新。而近两年来,煤炭供应紧张后,又是这大大小小几万家企业,争抢煤炭资源的矿业权,在一些地区形成盲目无序勘探建设,极容易引发新一轮的煤炭过剩。培育和发展大型煤炭企业集团,最大限度地减少参与市场竞争的个体,扩大单一企业的生产规模和市场占有率,是优化煤炭工业结构的治本之策,已成为行业内外的共识。令人可喜的是,在中央和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推动下,经过多年来特别是近两年来的发展,我国形成了数家大型煤炭企业或企业集团,有的已是国际著名企业。较前组建或发展形成的神华集团、中煤能源集团、兖矿集团和近两年来先后组建的山西焦煤集团、宁夏煤业集团、大同煤矿集团、陕西煤业集团和重庆煤业集团等已经也必将在今后的企业发展和在市场竞争中展现优势。据了解,目前河南、山东、黑龙江等省大型煤炭企业集团组建工作也正在研究或组建之中,培育和发展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已风起云涌。但从总体上讲,目前我国已有和新组建的大型煤炭企业集团,仍存在数量少、规模小的问题,煤炭产业还摆脱不了过度竞争、无序竞争的阴影。因此,国家将重点推进煤炭企业的战略性重组,以市场为导向,以产权为纽带,通过兼并、重组、联合、参股等形式,组建一批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特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同时,以大型煤炭基地建设为契机,促进大型煤炭企业集团的发展;以大型煤炭企业集团为主体,更好地发挥大型煤炭基地的功能,把大型煤炭基地建设成为商品煤供应基地、煤炭深加工基地、煤炭出口基地,通过大型煤炭基地的建设,把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培育成为优化煤炭工业结构的主体、平衡国内煤炭市场供需关系的主体、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主体。充分发挥大型煤炭企业的管理、技术、融资等优势,重组、兼并、改造中小型煤矿,带动整个煤炭工业产业升级。
做好以建设大型煤炭基地,培育大型煤炭企业集团为重点的煤炭工业宏观调控,还要着重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搞好煤矿安全生产。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治国方略,牢固树立煤炭生产安全为天的思想,要强化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进一步提高各级地方政府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心。继续深化煤矿安全整治,淘汰和关闭整顿小煤矿,从源头上减少了事故隐患。加大煤矿安全投入,完善和强化煤矿安全设施。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提高预防和自救能力。不断改革完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强化安全监察手段。
二是合理开发煤炭资源。各级煤炭资源勘查开发管理部门,要按照煤炭发展规划,加强煤炭勘查开发项目监管。大型煤炭基地内所有煤炭资源的勘探和开发,都必须符合大型煤炭基地规划和矿区总体规划。对不符合规划的煤矿项目,有关部门依法不准予勘探、开采和生产许可。对在大型煤炭基地范围内开采边角煤的小煤矿,严格限定资源范围,不再新增加资源储量。发挥大型煤炭企业的技术、管理和融资优势,对资源适宜集约化开采的小煤矿,依法实行兼并改造。对影响大型基地规划建设的小煤矿,依法予以关闭。
三是加强矿区生态环境保护。煤矿企业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依靠科技进步,加大投入,采用井下充填等方法,减轻矿井开采引发的不良影响,探索建立煤矿企业环境治理抵押金制度,促进煤矿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和强化治理。同时,要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促进煤矿企业开展矿井水、煤矸石等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
四是促进矿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我国煤炭资源大规模开发和煤炭大量调出主要集中“三西”地区(山西、陕西、内蒙古西部),该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人民生活水平低,水资源短缺,生态环境脆弱。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是“三西”及其它煤炭富集地区政府和人民迫切要求。要适当加大“三西”地区煤炭转化项目建设,并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适当增加资源所在地的财政收入,促进煤炭企业与地方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