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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除企业改革中的拦路虎———对岗位技能工资制的看法

2003/4/17 0:00:00       肖军
    分配制度改革可谓企业三项制度改革中的拦路虎,它涉及面广,职 工谈得多也最为关心。它与我们每位职工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牵动着 千万矿工家庭的心。剖析现行分配制度的弊端何在,如何解决懒人对勤 劳人的剥夺,低能人对能力强的人的剥夺,使职工收入更加公平合理, 笔者想对现在实行的岗位技能工资制,谈谈个人的看法。
    一、职工的技能等级与技能工资等级严重脱钩。由于技能工资一直 没有脱离原等级工资的模式,它仍是计划经济产物的延伸。同时,职工 的增资途径仍然偏重于技能工资的晋级,在晋级时依据职工的工作年限、 劳动成果、出勤率、违纪情况等进行考核。晋级的结果是老职工增资比 青工多,仍具有较浓的年功工资色彩。技能工资的等级不能充分准确地 反映职工的真实技术水平,造成职工不注重技术、业务和理论知识的学 习,技能等级考核与技能工资脱节,形成了新的“大锅饭”。
    二、工资结构不尽合理。笔者所在的松藻矿务局,实行岗位技能工 资之初,岗位工资与技能工资的比例约为12。但在历年的调资中,松 藻矿务局的做法都是偏重于技能工资单元的晋级,技能工资与岗位工资 的比例不但没有缩小反而加大,致使岗位工资与技能工资的比例变为1 3或更大,这大大背离了推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的初衷,也与贯彻按劳 分配原则相悖。长此以往,引起职工收入差距拉大,贫富两极分化更加 严重,体现不了收入的公平合理。同时,工资总额中死的比例偏大,活 的比例偏小,不利于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
    三、政策导向与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不一致。强调岗位工资向生产 一线的苦、脏、累、险岗位倾斜,而忽视了高技术、管理岗位的待遇, 造成专业技术人才的外流。从松藻矿务局近年的人才流失情况分析,有 相当部分是因为企业的待遇差,环境不好而流失的。
    笔者认为,有必要对现行分配制度进行改革。
    对岗位工资制实行动态管理。一是调整职工收入分配结构。将技能 工资及各项津贴合并纳入岗位工资,使这部分“死工资”成为“活工资”, 通过考核发放,合理增加职工收入中活的部分,提高岗位工资在工资总 额中的比例。通过调整岗位工资标准,拉大不同岗位工资之间的收入差 距,提高生产一线主要岗位和高技术、高级管理人员的收入。
    二是岗位工资标准实行动态化管理。由于岗位工资在工资总额中比 例增大,只有对其标准实行动态化管理,才能真正实现工资分配的激励 和调节作用。岗位工资标准实行“一岗三档”制,即同一岗位的岗位工 资对应三个标准(A档、B档、C档)的工资额,在现行的岗位工资标准 基础上纳入津贴额,制定出岗位工资的基础标准即B档标准。在此基础 上浮动,形成A档和C档岗位工资标准。
    三是建立和完善对职工岗位工资的考核发放制度。职工工资收入和 考核结果直接挂钩,必须强调职工考核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做好这 一点,可以让职工代表对考核结果实施监督,形成“管理互动”。通过 加大对职工的考核力度,依据考核结果调节职工收入,有利于增强职工 的工作责任心。
    对营销人员实行工资加提成制度。即工资和所有费用(差旅费、招 待费、交通费等)直接同销售量、销售收入及回收货款挂钩,做到“上 不封顶,下不保底”。
    销售人员当月的包干额按本人实现的销售量的A%,销售收入的B% 及回收货款的C%提取。所有的销售人员的包干费用从企业的销售费用 中列支。清欠人员实行“工资+提成”的分配制度。所有清欠人员日常 只享受50%的基本工资,按本人实际完成清欠额的C%作为提成,用于 弥补工资的其他部分和一切费用。提成额从企业的销售费用中列支。对 销售人员和清欠人员要分别制定月最低收入和月最低清欠额。
    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实行安全风险保证及经营风险抵押办法。为了鼓 励先进、鞭策后进,工程技术人员的部分工资应作为风险工资予以抵押, 经过年终考核,对企业生产经营有重大促进作用的工程技术人员,在返 还风险工资的同时予以奖励,对无任何专业成果人员的风险工资不予返 还。对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商品化的新增净利润提成,技术转让以及与技 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所得净收入提成、关键技 术折价等可实行入股或股份奖励。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奖励金额在企业的 技术开发费用中列支。
    此外,非技术性的管理人员和企业职工,就企业的改革和经营提出 可行性措施和合理化建议,并取得实效和带来直接经济效益者也应奖励。 奖励的金额视其先进性、创新性、效益性和实用性的不同予以评定。
    企业领导实行年薪制。企业领导在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中处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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