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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 煤矿建井不得小于5万吨------贵州省取消50项省级部门行政审批事项

2003/3/21 0:00:00       
    从省政府获悉,贵州省第二批取消的50项省级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已经确定.
    此次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有:司法厅取消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审核;卫生厅取消健康食品审批;教育厅取消中等职业教育教材使用审批、高等院校专科专业设置、调整审批、普通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省直中专)许可;质量技术监督局取消食品标签准用许可;物价局取消部分电信增值业务收费标准许可、农作物种子、糖料收购、磷精矿、硫铁矿、型材、碳素精品、公路汽车货运、铁路客运新型高档服务、水运客货运输价格审批;煤炭工业管理局取消年生产能力3万吨以下的地方煤矿技改项目备案(今后建井规模不得小于5万吨)、年生产能力3万吨以下的地方煤矿新建项目备案(今后建井规模不得小于5万吨);乡镇企业局取消乡镇企业集团的设置与变更审核;建设厅取消建筑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核准;环境保护局取消环境监测技术服务许可证审批;林业厅取消设立地(州、市)级以下自然保护区(森林、动物型)备案;旅游局取消外国记者采访事宜审批(由外事等部门管理),旅行社驻外办事处的设立审批,地、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所长的任命备案;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取消工人退休后其子女招收录用审批,市、州、地在省外设立劳务办事机构审批;招商引资局取消国内客商和省外企事业单位驻黔机构登记证许可、国外和省外企事业单位驻黔机构业务办理核准、国外和省外企事业单位驻黔机构年审审核;取消体育经营合格证核准等5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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