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一家“黑煤矿”一矿工坠井身亡的消息,引起了省及吉林市煤炭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并召开紧急会议部署对缸窑非法煤矿展开大清查行动。记者从警方获悉,矿主孙学东已经到缸窑镇派出所投案自首。
死看死守杜绝非法煤矿开工
省煤炭主管部门召集吉林市和龙潭区相关单位召开紧急会议,要求对缸窑非法煤矿展开全面清查。当日13时左右,龙潭区国土资源局煤炭科有关人员会同公安部门的执法人员,到缸窑镇黄河村进行了全面清查,当即对一些非法开采的煤矿进行了查封。在发生事故的“五号井”煤矿,工作人员对巷道实施了挖掘,并用沙土进行了彻底掩埋。煤炭科一位姓徐的工作人员说,按照规定,缸窑镇境内的所有煤矿全部被勒令停业,但是仍有一些不法分子私自采煤。针对此次“五号井”发生的事故,煤炭科已经派出专门人员对缸窑的非法煤矿进行死看死守,杜绝事故的再次发生。
“黑煤矿”闻风纷纷停业
当日上午10时左右,记者在黄河村采访时得知,目前在该村共有数十家“小煤窑”,这些“小煤窑”几乎都没有任何开采证。当“五号井”事故被本报披露后,其他非法开工的煤矿纷纷在当日上午就停工了。当执法人员清查时,已经没有一家煤矿生产了。知情人说,这些煤矿的负责人消息都十分灵通,他们经常会在清查前就及时“关门”。
死者家属送矿主到派出所
据了解,自从“五号井”发生事故后,死者李保友的家属一直处在悲痛当中,为了防止矿主孙学东逃跑,他们在3日就把孙学东“请”到了李保友家,不允许他随便走动。但是本报报道后,有关人员找到家属劝说,认为应该把孙学东送到派出所,不然可能涉嫌非法拘禁。李保友的家属于5日下午把孙学东送到了缸窑镇派出所,孙学东在派出所主动交代了事实。缸窑派出所的梁指导员告诉记者,事发后没有人到所里报案,梁指导员为孙学东的定性是“主动投案自首”,另外他认为煤矿属于企业,管理权限归吉林市公安局内保分局,因此在讯问结束后,将会把孙学东移交内保分局处理。
黑矿矿主涉嫌刑事犯罪
那么,孙学东私自开矿并造成事故,到底是一种什么行为呢?吉林市公安局一位工作人员分析说,按照有关规定,公民未经允许不准开矿采煤,孙学东的行为涉嫌偷盗国家矿产资源,已经触犯了相关法律,尤其这次还发生了安全事故,并没有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更增加了隐瞒不报和管理失职的嫌疑。这位工作人员认为司法机关应该追究孙学东的刑事责任,同时还应该对死者家属进行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