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焦点新闻

山西煤矿整改 岂能做成"夹生饭"

2004/11/4 0:00:00       杨改桃 邬帅莉
    为了规范煤矿开采秩序,临汾市政府于今年5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矿采矿权有偿使用的实施方案”,要求各地煤矿停产整改,通过明晰产权、整合资源后,方可申请验收复产。然而,个别地方在落实这一整改方案时,片面理解“明晰产权”的本质要义,把集体煤矿简单地一卖了之。耐人寻味的是,这样半生不熟的煤矿整改,就发生在有关部门的眼皮底下。这是记者9月18日在乡宁县台头镇南山坡煤矿采访时了解到的。
    谁卖了我们的煤矿?
    南山坡煤矿是乡宁县台头镇峰岭村和台头村第一、二村民组的联营煤矿。该矿于1994年8月承包给秦管印经营,承包期为10年。协议规定期满后秦管印交回煤矿另订协议。然而,2004年8月承包期满时,村民们惊讶地发现,在未进行任何招标活动和召开村民大会的情况下,台头村委会却将一张8月3日县公证处的公证书摆在村民面前。公证书及所附的南山坡联营煤矿产权明晰协议书明确写着:甲方(指台头村委会和峰岭村委会)愿将乡宁县台头镇南山坡联营煤矿的产权、经营权一并转让给乙方(指秦管印),乙方自受让产权后2005年年底前按年产量9万吨计算、吨煤按销售价100元为基数向甲方交纳产权补偿费……
    情急之举 包办卖矿?
    台头村一、二组村民组长张宝元和高小锁对记者说,在南山坡煤矿出卖前,台头村党支部书记张连锁曾召集峰岭村委会成员和台头村一、二组组长开过几次会,但大家意见并未一致。至于这份公证书,他们是事后才知道的。
    峰岭村委会主任谢月元说,张连锁3次组织召开有关南山坡煤矿整改的会议。第一次会议上,联营的3家都不愿意放弃产权,只答应出让经营权;第二、三次会上大家虽然同意放弃产权,但要求核实煤矿现有的固定资产,但直到记者采访时仍没有进行资产评估。至于那份公证书,谢月元也是第一次看到。
    台头村党支部书记张连锁说,他之所以匆匆与秦管印签了出让合同,是因为临汾市政府要求整改的时间只差几天就到期了,如果不尽快明晰产权出让给个人,南山坡煤矿就无法申请复产,就会面临关闭。
    然而,记者了解到,对于南山坡联营煤矿来说,其所有权是峰岭村委会和台头村一、二村民小组的,台头村委会并没有对煤矿的处分权。而且,临汾市完善煤矿采矿权有偿使用的实施方案5月就出台了,为什么直至8月都没有召开村民大会讨论煤矿出让事宜?并且,南山坡煤矿没有进行过资产评估,出让金又从何谈起?更让人吃惊的是,类似南山坡煤矿这样的情况在台头镇并非孤例。峰岭村煤矿就是一个例子。知情者透露,临汾市出台的煤矿整改措施在这里不过是走了个形式,目的就是规避市政府的整顿方案,应付复产验收。
    产权明晰等于卖给个人?
    台头村党支书张连锁解释,将煤矿出让给秦管印的理由是整改时间就要到了,不然就不能验收复产,煤矿就要关闭。记者问,整改就一定要将煤矿卖给个人吗?张说:上面规定的,产权明晰后才能复产,产权明晰的意思就是卖给个人所有。对于“产权明晰”的理解,台头镇副镇长阎晓光和张连锁持相同意见。
    秦管印的解释则更直接:产权明晰就是把经营权和所有权都拨给个人。对于具体怎样“明晰”,秦管印说:到县里公证处一公证,国土资源局和分管副县长签了字,再盖上政府的公章就是明晰了。
    记者看到,临汾市煤矿复产验收领导组下发的《临汾市煤炭资源整合实施方案》上第二项内容明确写着:“参与资源整合的煤矿可通过股份制联合、兼并重组、一次性买断等多种形式进行。”并没有特别规定必须将煤矿出让给个人才能验收复产。
    令人费解的协议书
    那么,被秦管印视为明晰产权的见证、事关煤矿归属的公证书又是怎样产生的呢?记者看到,这份由乡宁县公证处公证的“南山坡煤矿产权明晰协议书”上,受让人秦管印应交纳的采矿权价款并未标明。另外,在“产权补偿(协调服务)费交纳”项中写着:“乙方自受让产权后2005年年底之前按年产量9万吨计算,吨煤按销售价100元为基数向甲方交纳产权补偿费……”村民们对记者说,目前煤炭价格已经涨到每吨300元左右,而协议却以100元计算,这不是明摆着出卖村民利益吗?
    记者看到,这份由电脑打印的协议书对南山坡煤矿储量和井上、井下所拥有的固定资产两个数据,全是用签字笔后填上去的。记者还在台头村委会办公室发现了另一份一模一样的协议书复印件,该复印件的煤矿储量和固定资产两项都没有填上数字,但却盖了甲乙双方的公章。
    据了解,台头镇人均耕地不足1亩,农民平时吃粮靠买,煤矿收益关乎他们的生存。然而记者了解到,在事关重大的煤矿整改中,台头镇却连一个整改领导组也没有成立,具体实施全凭各村自己理解政策、自己制订方案。在煤矿整改中,一些地方政策认识模糊,公开公平无从谈起,整改工作走了过场.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 用手机也能做煤炭生意啦!
  • 中煤远大:煤炭贸易也有了“支付宝”
  • 中煤开启煤炭出口贸易人民币结算新时代
  • 下半年煤炭市场依然严峻
市场动态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关注中煤远大微信
跟踪最新行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