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焦点新闻

北京市严查冬煤质量 燃煤不合格最高可罚10万

2004/9/16 0:00:00       黄建华
    从昨天起,市环保局会同技术监督、工商等有关部门对使用、经营燃煤以及储煤单位开始联合检查,以保证“十一”期间及今年冬季本市用煤质量,严格控制二氧化硫及煤灰污染,确保国庆期间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全年二级及好于二级天数62%。
    据介绍,截止到8月底,本市达标天数累计已达到154天。冬季是本市空气污染比较重的季节,每年11月、12月进入采暖季后,由于燃煤量大量增加,煤烟型污染十分突出,控制燃煤污染是当务之急。目前城区内仍有3000多台用于采暖的燃煤锅炉在使用,因此将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强制推广使用低硫优质煤。从昨天开始的联合检查,对本市主要煤炭集散地及各煤炭经营、使用单位,从煤炭质量、经营资质、购煤合同等一一进行严查,堵住高硫煤流入本市的渠道。
    据悉,今年本市修订并出台了新的《低硫散煤及制品》并于8月15日开始实施。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将按照新的《低硫散煤及制品》标准,对使用单位处以最高3万元罚款,对经销单位处以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如锅炉二氧化硫排放超标,环保部门将处以使用单位最高10万元的罚款;对经营高硫煤的单位,市发改委将不予年检,取消其煤炭经营资格;市工商局将撤销其营业执照。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 用手机也能做煤炭生意啦!
  • 中煤远大:煤炭贸易也有了“支付宝”
  • 中煤开启煤炭出口贸易人民币结算新时代
  • 下半年煤炭市场依然严峻
市场动态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关注中煤远大微信
跟踪最新行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