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月至8月,华东煤炭市场打破以往的运行模式,开始新一轮市场模式的建立,反映出我国现阶段宏观经济调控的运行成果,反映出国有煤炭企业扭亏脱困的内在要求,反映出社会经济生活发展的本质规律。煤炭市场发生的一系列变化,提示我们注意按照新的市场矛盾运动特征,研究煤炭市场建设和运行。
一、供求关系决定供需地位和供需立场的转变
今年初以来在大部分地区发生的能源特别是电力的供应紧张局面,使华东地区的社会消费意识发生转变,特别是民间资本、民营企业的观念变化之快是前所未有的。一是结构优化,表现在部分企业开始加快更新节能设备。二是产业转移,部分企业从能源供应紧张地区,向能源供应相对宽松的地区转移,部分高耗能产业向山东、安徽和中西部地区转移。三是向国外发展、延伸。以上变化反映出在政府宏观调控的同时,市场自发的调整也在同时进行之中,这种调整有利于能源消费结构的升级和环境保护。
供需关系发生变化。煤炭用户信誉状况明显改善,煤炭企业应收账款下降,结算方式、交易原则逐步体现市场公正性;部分用户提前对明年市场进行分析预测;对于不断增加的高达几亿元的预付煤款,一些煤炭企业开始限制预付款的增加;中间经营环节开始增加煤炭储备。
煤炭运输格局将发生较大变化,并将继续引发煤炭市场格局发生变化。由于铁路运输的限制和服务质量问题,部分用户开始转向公路运输以及水上运输,增加的比例达到20.13%,并且还有进一步增加的意向,这样可以缓解部分用户的铁路运输制约。根据以往的经验,随着国庆、中秋运输高潮的到来,以及冬季季节性煤炭产销阶段性高潮的到来和公路运输整顿的挤出效应,将继续为水运、铁路提供更大的机遇。
二、煤价开始突破政策底线,在部分行业实现和国际接轨
今年初以来,针对市场价格和重点用户价格差距不断加大的实际,以及需求日益增加的趋势,特别是我国大部分外向型经济和国际市场价格接轨的现实,部分重点用户市场观念发生转变,纷纷和煤矿接洽协调价格,在冶金、建材、石化等行业,煤价和国际市场接轨的现实性基本确立。
政府干预下的电煤价格和市场价格的差距引发电煤市场之争,其主要表现在电煤质量的下降,以及电煤数量的不足。质和量的问题,表面看是在企业之间进行,实质是煤炭企业对于电煤价格机制存在问题的一种消极服从态度。受国际国内市场变化的影响,在国务院办公厅(2004)47号文件下发以后,一些电力企业对文件精神的领会甚至超过煤矿,由于进口煤的比价效应,主动和煤矿衔接,在行政阻力较小的市场电煤、省外电煤价格,实现了和市场价格的并轨。对于发改委临时性干预措施的出台,供需双方均感意外。不能电力满足不了消费需求就拿煤矿开刀,难道把电煤价格管住了电力供应问题就能解决好了。所以,一些企业间的供需衔接依然按照市场原则继续进行,没有受到干预影响当属正常。这些用户明白,政府不可能为自己提供煤炭,自己的消费还是需要到市场上去解决。其中一些重点用户避开2005年全国订货会,提出按照市场原则和煤炭企业建立长期合同协作关系。政府应该慎重考虑,针对2005年煤炭资源衔接如果出台一些新的政策,是否可能导致这种关系的破裂,并引发新一轮煤电较量和市场的重新洗牌。
总之,在市场经济中煤炭市场的震荡是难免的,震荡预示着变化即将来临,将会考验我们对于市场的诚信意识,也将考验政府在引导好市场发展的同时,如何摆正自己的位置并实现自身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