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由于需求旺盛而煤炭资源有限,特别是一些用户重点订货不能保证正常的生产,用户转而寻求中间环节采购煤炭。用户采购的量越大,经过中间环节的煤炭价格越高,进一步刺激了煤炭价格的上升。有业内人士称,煤炭涨价的直接操纵者和最大受益者是各地的煤炭经销商。在煤炭涨价后,这些企业的效益都十分看好。一些煤炭经销商每吨的获利能达到一两百元。
此外,行政事业单位向煤炭行业的收费也不容忽视。
调查显示,当前煤炭行业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存在4个问题。一是过多过滥。如计量部门收费有计量鉴定费、计量检验费、地衡调修费三项。林业部门有森林建设保护费、林业建设基金、育林基金、林地占用补偿费、森林检验费等。水利部门有水利水土保持监督费、水土流失治理费、水资源费等收费。二是重复收费。如铁路护路联防费、保价运输费、铁路货物保险费3项收费同属货物安全保险性质,但却政出多门。三是实际执行中改变计费方式和收费对象问题严重,多数地方为了便于收费将收费对象都改变为煤矿,一些地方还将收费标准换算为吨煤多少元。四是有一部分属强制收费。服务类取费虽然从规定看是提供服务后收费,但由于取费主体多为国家权力机关,或以权力机关为背景,因此实际执行中多是强制接受服务,或不服务也取费。
目前,对煤炭行业的乱收费问题较前几年有所好转,但形势仍然不容乐观。乱收费问题更加隐蔽。其中有自立项目的收费,如一些电煤管理站收取的电煤交易稽查费、煤炭部门收取的准销票费、公安部门收取民爆物品管理费等;已经废止但仍在执行的收费,如某县综治办收取的群防群治管理费、煤炭部门收取的矿山救护费;扩大范围或自行提高标准的收费,如一些地方将修路费由规定的外销出省煤扩大为所有销售的煤炭;越权批准的收费,如某县政府批准工商部门吨煤收取煤价l%的工商管理费;与煤炭企业无关而被移花接木过来的收费,如某县林业局收取的森林检疫费、森林建设保护费等;不合理改变计费方式导致超标准收费,一些地方为取费方便,将规定的按人数、项目、面积、取水量、工资比例等收取的费用,十分笼统地折算成绝对额向煤炭企业收取。
煤炭是山西省的支柱产业,也是省内各地、市、县的主导产业。通过截留煤炭收入,直接进行集资,十分普遍。如一些地方政府对通过公路供应当地大电厂的电煤截留煤价收入等。此类问题由于牵扯到地方政府,同时对地方经济发展又影响较大,企业多不愿反映,即使反映出来也比较难处理。除此以外,各种形式的摊派也是煤炭企业的沉重负担。摊派的单位有的是地方政府及部门,有的则是乡、镇、村,摊派的内容五花八门。如调查的某煤矿,一年各种摊派项目11个,涉及23个部门和单位,全年共计摊派30次。摊派的项目包括开业集资 、修路,集资款、赞助、六一捐款、会费、活动宣传费等。
由此看来,煤炭长期以来已成为豢养各种利益集团的重要母体。它们有的处于市场中的垄断位置,更多的则是行政部门的寻租行为。而一旦煤成为市场的稀缺品,这些中间环节的利益欲便无可抑制的膨胀,煤再次成为它们获取暴利的支点。
说不清的“煤炭富豪”
20世纪90年代以前,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使得我国煤炭市场供不应求。当时,为了确保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转,国家制定了“大中小一起搞”的产业政策,降低了产业进入门槛。在中西部地区,一些乡镇的小型煤矿如雨后春笋应运而生。在为当地经济发展作出贡献的同时,乡镇煤矿也带来了突出的问题,多数矿井井型过小,开采技术落后,不具备起码的安全生产条件,资源回收率低,百万吨死亡率高。
虽然经过1998年以来的整顿关闭,从全国范围来看小煤矿从高峰期的8万多个降到目前的2.5万个,但数量仍占我国煤矿总数的90%以上。
而来自山西省的消息显示,随着煤炭需求加大,煤价飙升,一度绝迹的“黑口子”现象在山西一些煤炭主产区正愈演愈烈。“只要有面子,就能开口子”,在灵石、汾西、交口三县接壤处吕梁山麓的一些乡、村,“煤老鼠”们以地势之便,少则投资3万至5万元开“小口”,大则十万、数十万元开“中口”,甚至投入百万元开“不黑不白”(证照不全)的“大口”,个别资源面临枯竭的国有煤矿还有“一证多井”的新口子,采矿秩序十分混乱。这些非法矿井,以原始的手段,在不具备安全生产的条件下,大肆偷采、破坏国家煤炭资源。
一群煤炭富豪也由此产生。山西省高平市的一份资料显示,占该市人口万分之三的煤矿老板人均年收入在500万元左右,其存款总额占全市总额的30%,而当地低收入人群的人均年收入仅区区500元。而近来媒体上也频频披露山西富豪的新闻:“在北京楼市,如建国门外SOHU现代城、世纪城、清水湾等中高档房地产小区,有很多靠开小煤窑发了财的山西人开着豪华车前来购房,出手阔绰,动辄百万元甚至几百万元”,“山西人在北京购房的规模已仅次于温州购房集团”。由于采煤引起的当地环境恶化,“大量发了煤炭财的本地人都不打算在本地置业发展”,而是斥巨资在外地置业,“举家迁往京、津、沪。”
这些新的乡镇煤矿中,普遍存在一些深层次问题和矛盾,主要表现为“三低一多”,即产业集中度低、技术装备水平低、经营管理水平低及引发的社会矛盾多。然而,无论是业内人士,还是地方官员普遍的反映是,这些小煤矿背后盘根错节,利益复杂,当前煤价上扬,一些市县的地方保护主义更加严重,要使其彻底停产关闭,很难。
一些大型煤炭集团和一些地方在探索一种“大矿兼并小矿”的模式。通过实力雄厚的矿业集团兼并收购小煤矿,提升产业集中度,以根治小煤矿安全隐患。
煤炭行业人士称这种兼并为“大鱼吃小鱼”,但是这条看似能让煤矿安全得到根本改观的路子,却面临重重障碍和阻挠。首先,当前煤炭市场形势好,地方政府为增加财政收入,不愿意出让小煤矿。此外,由于历史原因,小煤矿产权问题棘手,利益分配复杂,更增加了收购的难度。很多小煤矿名义上是乡镇、村办的企业,其实都属于个人控股。
据披露,煤炭富豪们与官场大都有着或明或暗的“鱼水关系”。这些暴富的煤炭富豪们,不少都是因非法采煤而暴富的。而非法的煤矿生产大多缺乏足够的安全保障,大小矿难时有发生,时时都面临着被关停和被查封的可能。为了能够及时得到“上面”的准确情报,以便“未雨绸缪”和“防患于未然”,这些富豪们便自然而然地向官场渗透,通过送礼行贿等手段,拉拢地方领导干部,甚至让领导干部们入股分红,与官员们结成利益共同体。
煤炭资源是国家的,煤炭开发理应使大多数人受益,但现实并非如此。在绝大多数小煤矿以及所有私开矿中,多年来获益的只是极少数人,大多数人成为无序滥采之后的受害者。
近日,山西省遥感中心公布了由于过度的煤炭开采造成了山西386.38亿元的经济损失,占全省20年GDP总和的3.11%。而据推算,山西煤炭富人每年带出去的资金应该在“100个亿”左右,相当于山西省全年GDP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