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煤矿究竟能给干部带来多少好处?李成给记者算了一笔账。
“开煤矿前,想拿到各种证照,打点费至少要达到200万。”办煤矿要经乡企业办,县煤炭局,市煤炭局,省煤炭厅几层才能获批,而“打点的重心是在县和市一级”。除了煤炭局这个直接领导外,工商、税务、公安、劳动等相关管辖部门,都要一一打点。打点的“红包”要根据对象的官级和重要程度,从一两万到十几万不等。
证照拿齐后,要保证开工后的“长治久安”,最关键的是在股份中算上3、4个领导干部的干股,这将直接关系煤矿的前途命运。“县里一个,煤炭局一个,乡里一个,至少要这么3个人,你的煤矿就可以高枕无忧。”李成说当年自己承包的煤矿之所以被炸就是因为没有干部参股,成为煤矿整顿的牺牲品。
私人煤矿一般以集资参股的方式开采,有的煤矿是5万一股,有的煤矿是10万,甚至20万一股。一般至少有几十股,收益按股分红。效益好的,每股一年能分红5万~6万。“如果一个领导干部参股几个煤矿,一年十几万的收入是不用愁的。”而当官参股其实根本没有出一分钱,他们是“干股”, 只管拿分红。“他们也一般不用自己的名字,往往假以亲戚朋友的名义掩人耳目。”李成说。
一场草菅人命的阴谋?
在官煤之间有着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背景下,大量矿难被催生。可难以统计的是,究竟有多少死于非命的矿工,正是葬身在这种官煤勾结的阴谋之下?
而要了解煤矿和政府官员之间复杂微妙的关联,似乎显得异常艰难。无论是当地的百姓,还是各级政府部门的人士,凡是关心并对官煤勾结感到义愤的人都无奈地对记者说了同一句话:取证困难。
一位郴州市煤矿局人士对记者说,其实问问煤矿周围的老百姓,老百姓都知道。可是,即使是煤矿周围的老百姓也似乎对这个话题有一种莫名的警觉,似乎一沾上这个话题,就会惹祸上身。但也有个别胆大的,对记者说出了某些正在位的县领导的名字,以及和什么煤矿有关。
“嘉禾的煤矿出现几个死人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可是从来没有追究过管理部门领导的责任。”嘉禾县检察院一知情人对记者说。但煤炭专家黄腾表示了他的担忧,他说在追究责任的时候,往往追究来追究去,最终会追究到死者自己违规操作上,其他人也就脱了干系。因为煤矿出事的情况非常复杂,要完全严格按照所有的规章制度来做,就采不了煤了,因此稍不小心就出事。
刘衢立说,参股煤矿而暴露并受到查处的党政干部并不少。自90年代中央就曾发文明令禁止干部参股煤矿。但是,仍然不排除有一些干部以各种名义隐蔽参股煤矿获利,而要处理这类问题最大的阻力,就是在对出了事故的煤矿进行调查的时候,相关利益方的保护工作往往做得“到位”,因而拿不到证据。嘉禾县检察院一人士表示,干部在煤矿参干股其实就相当于受贿,应以受贿罪论处,但是,腐败者往往更精明,他们参股的行为很难取证。
“但是,只要查到有参股行为,撤职是免不了的。”刘衢立说,“而一旦干部参股的矿井发生了事故,将可追究7年以下刑事责任。”
嘉禾“血煤”一年夺命27条
2004年8月8日15∶30分嘉禾县行廊镇枫家冲煤矿正负零水平北大巷掘进工作面,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重大事故,死亡3人。
2004年7月29日嘉禾县田心乡田心村煤矿技改井煤掘工作面,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重大事故,死亡3人。
2004年3月30日嘉禾县龙潭镇大方园煤矿+80水平探煤巷煤掘工作面,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重大事故,死亡6人。
2004年3月16日嘉禾县行廊镇定里煤矿南翼正负零水平一煤掘工作面,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人、重伤3人。
2003年10月8日嘉禾县龙潭镇兴隆煤矿+50水平三石门煤巷下山掘进工作面,发生一起冒顶事故,死亡2人。
2003年8月10日,嘉禾县行廊镇刘家山煤矿暗斜井--10石门揭煤工作面,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8人死亡。
2003年5月1日,嘉禾县田心乡田心村煤矿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