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湖南郴州市矿业秩序整治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召开,市委书记李大伦在会上强调,要加大查处打击力度,坚决查处一批无证采矿的反面典型和参与入股分红、接受贿赂充当矿主“保护伞”的干部,从源头上着力解决煤矿安全生产问题。
今年以来,湖南郴州市坚持一手抓专项整治,一手抓规范发展,全市矿业秩序整治和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7月底,我市共查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786起,取缔非法矿点709个,依法抓捕违法人员12人。通过整治矿业秩序,有效促进了矿业经济的持续发展。据统计,上半年全市征收有色金属税费5840.51万元,同比增长184.5%;征收石墨税费720万元,同比增长5.9%。全市煤炭产量658.5万吨,同比增长0.3%;煤炭销售收入10.74亿元,同比增长5.1%;征收煤炭税费1.5亿元,同比增长3.2%。1至7月,我市安全生产形势基本平稳,据统计全市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678起,死亡270人,伤510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分别下降36.8%、20.6%、38.9%。经省安委对各市(州)考核,我市上半年安全事故下降幅度及各类事故指标控制效果位居全省第一。虽然如此,我市矿业秩序和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还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据有关部门情况通报显示,我市矿业秩序局部混乱的局面还没有得到根本性扭转,安全生产压力依然很大,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监管执法力量薄弱,监管职能不到位或错位的问题比较突出,个别地方和企业思想认识有差距,工作落实不到位,矿业秩序整治和安全生产工作任务依然艰巨。
会上,李大伦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严格按照“三增两降一消灭”的目标,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要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做到抓安全生产工作前进有方向,地位有保障,工作有思路,监管有手段,执法有权威。要始终坚持“三个务必”,即务必站在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做到警钟长鸣;务必克服麻痹思想,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放松,做到常抓不懈;务必转变作风,强化监管,狠抓落实,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实现。李大伦指出,当前要着力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要坚决查处个别在非法小煤矿入股分红或接受贿赂充当矿主“保护伞”的干部,正是有了这些干部腐败的“助燃剂”和地方保护主义现象的存在,非法小煤矿的“死灰”才得以复燃,我们一定要清醒认识到,只有坚决打掉非法煤矿的“保护伞”,才能遏制非法小煤矿死灰复燃。李大伦指出,要着力解决消防安全问题,紧紧盯住那些容易出问题的重点行业和重点单位,加大各类公共场所防火专项整治力度。对堵塞疏散通道、违章用电用火行为要立即纠正,绝不能掉以轻心;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要采取断然措施加以整治,绝不能心存侥幸。
李大伦强调,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持重大问题靠前指挥,切实担负起抓安全生产的职责。要层层分解、逐级负责,使安全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现场,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要加大事故的查处力度,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特别是对重特大事故的责任者,决不姑息迁就。要积极开展定期检查、突击检查、巡回检查、跟踪检查、专项检查以及自查、互查、联查等多种形式的安全监督活动,督促整改。要抓好重大危险普查登记,加强监测监控,建立好预警机制和应急救援预案。
出席此次会议的有市委常委樊甲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易佩康,副市长毕华,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尹学朗。会议还宣布了《郴州市深化矿业秩序治理和矿山安全生产整治实施方案》、《郴州市尾矿库安全生产整治实施方案》、《郴州市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郴州市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郴州市烟花爆竹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以及转发《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会上,还宣读了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典型案件查处和矿业秩序有关情况的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