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从一本“行贿记录” 入手,竟查获一起系列行贿受贿案,带出一串贪官;同时也让人们有机会看到,围绕一家破产国有煤矿的财产和采矿权归属演绎出的“幕后故事”。
百年老矿破产 协议出让差点“诞生”
2003年1月,四川达州市检察院接到一份书面举报称,达县意源有限责任公司(达县建设煤矿)破产清算中采用了暗箱操作方式,而且托管公告仅4天时间,严重损害了职工和国家利益。
市检察院反贪局在调查中了解到,达县建设煤矿系是有近百年历史的国有煤矿,后更名为达县意源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底因严重资不抵债被达县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进入了清算程序。随后,达县建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达州市中汇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两家公司共同交纳了800万元,获得了这个后来资产评估价达1700余万元的国有煤矿的托管经营权。
检察机关调查后认为,清算组与这两家公司草签的委托管理协议书中约定的“采取先委托管理,再协议处置破产财产”,“若甲方(清算组)不协议出让,应向乙方(两公司)赔偿100万元”等对乙方明显有利的条款及托管公告期限仅4天等做法明显违法,也容易滋生腐败,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并随即向清算组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煤矿依法公开竞价转让。
后来,达县县委、县政府决定2003年6月18日对煤矿破产财产进行公开拍卖。达县建设煤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杨直标和一位名叫刘多华的自然人交纳保证金参加拍卖。经过89轮竞价,杨直标以2820万元的价格竞得了破产煤矿的财产和采矿权。
高出底价1900万元近1000万元成交,县里感到意外惊喜。“但没想到我们当初过于乐观,结果最高出价的买受人杨直标在规定时限内根本不能筹集够所需资金履约从而悔拍,还引起一些媒体误导性的报道;更没想到一批干部在两年前就被杨直标他们拉下水!”事后,达县一位主管领导坦言。
一本“行贿记录” 牵出贪官一串
在拍卖会举行的前一天即2003年6月17日,达州市检察院又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参与建设煤矿拍卖的保证金系挪用公款。
调查中,出现了一个戏剧性情节。当侦查人员在向达州市中汇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任光本询问了解有关事实,任妻在取相关账本时,一个笔记本滑落地上,她一见脸色大变,欲将笔记本撕毁,被办案人员及时阻止。 这本笔记本竟是一本“行贿记录”!上面详细记录了2002年6月至2003年6月即煤矿破产、托管至拍卖期间,任光本和合伙人杨直标分别向相关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及请客吃饭的情况,累计多达150余笔,金额高达70多万元。在“行贿记录”中,每次的时间、地点、请托人、开支金额、名目如打牌发赌资、开房等、杨任二人各承担多少都详细列出,大笔如最多一次送出10万元,小至送一包烟花去40元都有记载。被传唤到检察机关后,任光本见事已败露,向检察机关全盘交代了行贿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