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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犁钢铁把焦炭厂建进风景区(1)

2004/8/10 0:00:00       赵红梅
    7月的新疆唐布拉大草原芳草萋萋,流水滔滔,雪岭云杉交相辉映,高山白云相依相伴,胜似人间仙境。但有人向记者反映,这片草原也许会在不久的将来不复存在,新疆伊犁钢铁有限责任公司20万吨焦化工程在未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批准的情况下,就轰轰烈烈地开工建设了。
    记者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伊州政函200480号”文件中获悉,在伊犁尼勒克县种蜂场(位于唐布拉百里风景区)投资8000万,计划建成年产20-30万吨焦炭厂,是新疆伊犁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为解决炼钢缺乏焦炭,为钢铁厂配套而建。
    伊犁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伊犁钢铁)位于伊犁河谷东端的新源县则克台镇,始建于1958年,是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惟一的钢铁企业,公司资产总额8548万元。目前,该公司正在接洽开发尼勒克科尔克煤矿,形成年产30万吨煤、10万吨焦煤的企业;与新疆八一钢铁集团公司合作,新建120立方以上炼铁高炉,准备进一步扩大企业规模。
    国家整顿焦炭行业
    伊犁钢铁“先斩后奏”
    伊犁钢铁年生铁产量20万吨,计划在新疆唐布拉风景区内的尼勒克县种蜂场异地改建一座年产20万吨的机焦炉,投资约7359万元,以满足生产的需要。
    近年来,受钢铁和其他行业的拉动,我国焦炭市场需求急剧增长,产品价格持续攀高,导致生产规模迅速扩大,投资日趋升温。据统计,目前全国机焦生产能力达1.8亿吨,在建约8100万吨,远远超过国内焦炭需求总量。今年5月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9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清理规范焦炭行业的若干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下发到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意见》表示,对焦炭生产要实行总量控制。国家发改委将组织有关部门和重点省区统筹制定焦炭行业总体发展规划和煤炭化工发展规划,对各地的焦炭生产实行总量控制,抑制盲目扩张。
    据记者了解,伊犁钢铁在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关部门进行项目申报的同时,已于5月中旬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投资近3000万元,其中土建基础部分1000万余元,并购置专用设备、特种原材料1800万元。而按照规定,建设项目环保结论未出来前,一草一木都不能动。
    焦炭项目立项
    凸现地方政府冲动?
    记者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和该州经贸委、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建设局所发文件中了解到,从今年3月起,伊犁钢铁20万吨焦化项目的建设就得到了伊犁州政府的支持。伊犁州凡涉及到项目立项、环保评价、建设用地的相关政府部门,均给予伊犁钢铁一路绿灯。
    记者手中还获得几份文件,分别是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政府送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经贸委、建设厅、环保局、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的请示文件。新疆自治区经贸委已于2004年3月9日以“新经贸投资函200488号”批复,同意伊犁钢铁焦炭项目立项;自治区环保局于2004年5月13日以“新环监函2004206号”预审意见,同意立项。但是,自治区建设厅对于伊犁钢铁焦炭项目在风景名胜区内的选址规划则坚决不同意。
    伊犁钢铁计划上20万吨焦化项目,设备是4×30孔LN2810型捣固式焦炉,项目厂址选在位于尼勒克县乌拉斯台乡境内,项目征地10余公顷。这一切是否符合国家九部门《意见》的准入条件呢?
    记者查阅到,焦炭投资建设项目的准入条件之一为:焦炉炭化室高度达到4.3米以上(含4.3米),年生产能力60万吨以上,同步配套建设干熄焦、装煤、推焦除尘装置,废水处理设施,焦炉煤气回收、净化和综合利用等装备,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对煤焦油、粗轻苯采取集中加工和深加工。在城市规划区2公里以内(城市居民供气需要项目除外)、居民聚集区500米以内、主要河流两岸和公路干道两旁1公里范围内、生态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内不得建设焦炉。显然,伊犁钢铁焦化项目并不符合准入条件。
    据了解,伊犁钢铁是伊犁州直属工业企业盈利十强之一,是伊犁州惟一的冶金骨干企业。近几年,伊犁州有不少大型企业由于各种原因破产,伊犁州政府将伊犁钢铁作为优先发展的重点企业。另一方面,伊犁州的财政较薄弱,中央和自治区每年都对其给予财政转移支付。而伊犁钢铁的焦化项目选址所在的尼勒克县是国家级贫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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