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基本的判断是,煤炭销售中间环节的费用上涨助推了煤炭价格上扬。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第一副会长濮洪九说,煤价上涨的原因一是生产资料上涨幅度太大,二是中间流通环节获益太多。
据了解,从山西大同到上海港,今年4月份计划内煤炭出矿含税价为164.42元/吨,比1997年的163.84元/吨煤仅上涨了0.58元,涨幅0.35%;可是煤炭实际到港价高达334元/吨其中流通费用占煤炭到港价的52%,比1997年高出104元,涨幅高达45%。最终运到用煤企业的价格竟达到500元/吨。
这中间包括了铁路运费、海运运费、码头装卸费等等,其中,仅海运费就上涨了一倍还多。而计划外煤炭价格则更高。如果以煤炭的坑口价格计算各项非煤费用的总和更是占到了终端用户煤炭价格总成本的75%左右。
尽管煤炭价格已经创出历史新高但是当前煤炭出矿价并不高而是煤炭流通中间环节抬高了终端用户煤炭价格水平造成对煤炭价格的误解。
除了中间环节,政府在煤炭身上附加的费用也不容忽视。7月以来,上海能源、金牛能源、西山煤电等主营煤炭业务的上市公司纷纷发布公告,称因提取煤炭生产安全费用和煤矿维简费,使成本费用支出增加从而影响到公司利润。
山西省此前宣布,多年来一直收取的煤炭“出省费”还将继续征收,去年的标准是每吨煤炭加收10元的生产补贴和5元的维简费。
电力燃料集团加价?
除了以上的这些加价之外,知情人士透露,在电力系统内部,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不合理的附加费用。过高的交易成本后面,甚至还有人将矛头指向了各省的电力燃料集团。
该人士讲,在厂网分家前,电厂的电煤供应主要是电力公司下属的燃料供应部来运作;厂网分家后,燃料供应部分也进行了改制,即现在大多数的省区都成立的“电力燃料供应集团”,目前包括部分划归五大发电集团的电厂和几乎所有地方投资电厂,以及为保持调峰保留给电网公司下属电厂的电煤供应,都仍然经由电力燃料集团来供应。
他透露,电力燃料集团给电厂的煤加价一般在50元。由于煤到电厂的过程中,各个省的电力燃料集团必然要加价,这也助长了煤价的攀升。
在此前国家审计署进行的电力审计中,也对此问题进行过关注。审计署南京特派办的一位人士表示,在之前对江苏电力公司的审计中,特派办审查了经营中是否存在利用行政手段对发电燃料进行不合理加价的问题。
知情人士说,因为很多省份电力公司的职工都参股了电力燃料供应部门,所以燃料部门加价的实质“就是变相转移国有资产”。
但江苏电力燃料集团的一位人士认为这样的指责是不符合实际的。他说,“电力燃料集团将省内的煤炭消费统一起来,集中采购,可以利用规模效应降低价格,怎么能说我们我们不合理加价呢?”
江苏省政府经贸委一位人士认为,电力燃料集团作为一个企业,有基本的运作费用,人员工资、办公费用都需要从煤炭交易中获得。
无论电力燃料集团的加价合理或不合理,煤炭交易环节增多,导致交易成本提升却是基本的事实。
煤价市场化归位
国家发改委官员多次表示,他们正在认真研究煤炭订货方式改革方案,改变传统的煤炭分配方式,倡导和鼓励煤矿与用户签订中长期、稳定的供货合同;改变电煤价格形成机制,探索全面放开电煤价格,真正实现由供需双方根据市场供求协商定价。
电煤价格联动喊了这么长时间,但实施起来难度颇大。发改委价格司的一位官员认为,除了外界普遍认为的电是最基础的生产和生活资料,价格起伏过大结果难以控制之外,还在于现在的煤价根本不是在完全市场化运转下形成的煤价。
在这样的煤价下进行煤电价格的联动,自然不能反映市场信号,反而还扭曲了市场实际状况。这位官员说:“在这种非市场化的煤价下搞电煤联动,恶果一目了然。”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欧新黔此前警告说:“煤炭是基础性的产品,中间环节进来以后,乘势把中间费用调高,这样对于煤炭行业的发展和用煤产业的发展都不利,最终会影响到整个社会所有消费者,甚至会影响整个经济的平稳运行。”
此前国家发改委发出《关于开展煤炭价格和涉煤收费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立即对煤炭产、供、运、销各环节的价格和收费行为进行专项检查,通过整顿和规范煤炭市场经营秩序,缓解煤炭供需矛盾,保障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需要。
但实际上在煤炭的附加费用里,除了必要的安全之类的费用外,更大的一头来自于地方政府加价。发改委的这位官员说:“多年来,在煤炭中进行加价已经形成了一种习惯,甚至被认为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他坦承,因为煤炭输出省份多为经济欠发达地区,附加在煤价中的费用,处理起来的确非常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