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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上半年煤矿死亡事故仍集中在乡镇煤矿

2004/7/29 0:00:00       惠小勇 任会斌
    记者从日前举行的内蒙古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进展情况通报会上获悉,内蒙古今年上半年乡镇煤矿产煤2700万吨,占全区总产量的32.5%,而死亡42人,占全区上半年煤矿死亡总人数的77.8%。
    据自治区煤矿安全检察局局长曹安雅介绍,作为我国第二大产煤省区,内蒙古今年认真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规定,在原煤产量迅猛增加的同时实现了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上半年原煤产量达8500万吨,同比增产2200万吨,在产量增幅高达36%的情况下,全区发生煤炭死亡事故31起,死亡54人,同比减少15起、少死亡3人;煤炭百万吨死亡率降为0.63,在全国仅次于山东省的0.42,创下历史最好水平。尤其是乡镇煤矿事故发生频率明显下降,上半年发生死亡事故20起,平均每9天发生一起,而去年同期发生死亡事故33起,平均每5.7天发生一次。
    但是,相比之下,乡镇一级的小煤矿仍是煤矿安全的最大隐患。目前内蒙古有年产10万吨以下的小煤矿900多个,安全评估列为C、D级的就有361座,这些小煤矿往往以“生产第一”代替“安全第一”,重大隐患不整改,安全规程不执行,促成煤矿开发的短期行为和安全事故频仍。如不尽快关闭这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窑,内蒙古的煤炭安全生产指标将难以有更大提升。
    曹安雅说,乡镇煤矿的原煤产量和死亡人数比例倒挂,与当前中央的宏观调控政策、科学发展观格格不入,还因回采率普遍不足30%而破坏了大量宝贵的煤炭资源,因此今年内蒙古煤矿安全检察局将加大关闭小煤窑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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