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万多亿吨的资源总量、1万多亿吨的探明保有储量,两个近乎天文数字的有关煤炭资源的数据,往往让人对我国的煤炭工业持非常乐观的态度。
经济复苏带来的全球煤炭需求猛增,进而推动煤炭价格持续上涨,更让人对我国煤炭工业的发展寄予厚望。
但是,自去年开始一直延续至今的国内煤炭供应紧张局面,却又不得不让人重新审视我国煤炭工业的现状及可持续发展问题,尤其是在煤炭工业发展中有着至关重要作用的煤炭资源问题。
在我国相当长的时间内仍无法改变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的局面下,对煤炭资源的再认识,对于正确地制定国家能源政策,确保国家能源安全,进而确保在本世纪头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从本期开始,本栏目分4次刊出本报记者就此采写的报道,请垂注。
兖矿、鲁能、邢台等中东部地区大的煤炭生产企业,如今像走马灯似的,一个接一个跑向西部的山西、陕西及内蒙古,寻找自己的后备矿山接续基地。要知道,这些煤炭生产企业的所在地,本身就是我国煤炭产品的主产地:无论是山东还是河北,均是我国煤炭资源大省。
这些企业远走异乡寻找自己进一步发展的后备基地,原因可能有许多,但是,本省无可供选择的后备资源基地,肯定是其中一个最为重要的原因。这从河北省的煤炭后备资源状况可以得到充分印证。
河北省是我国大规模现代化开发煤炭资源最早的省份之一,产量也一直排在前几位。到2000年底,该省上表的保有探明煤炭资源储量为144.3亿吨,其中可采储量仅34.03亿吨;目前尚未利用的精查储量14亿吨,除因受火成岩破坏严重、构造复杂、开采条件困难暂难利用或供老矿井扩大延伸和地方利用的储量外,真正可供统配建设大中型煤矿利用的储量不足5亿吨,而且也只能形成年产300万吨的能力。2005年以后,该省建井基地将严重不足。与这一严峻形势不适应的是,现有的勘探区和预测区还远远达不到建井的需要。
窥一斑而知全豹。河北的煤炭资源现状,在一定程度上即是我国煤炭资源现状的真实反映,即“资源总量丰富,但有效供给不足”。
得出这一结论的是中国煤田地质总局的一批老专家。以田山岗为首的一批煤田地质专家,于2001年完成了《中国煤炭资源有效供给能力态势分析》科研课题。该课题以第三次全国煤田预测汇总的资料为基础,运用有效供给的经济学理论,采用3种方法对我国的煤炭资源进行了概略分析,得出了3个结果:
一是满负载量。用现有煤炭生产企业所占用的储量,再加上尚未利用的可供规划的资源量即为我国煤炭的最大有效供给能力,即满负载量为原地可采量2064.36亿吨。
二是准有效量,考虑煤炭生产要受环境容量的约束,探明的资源量不可能全部构成有效供给,经环境容量缩水后全国的准有效量为原地可采量1281.86亿吨。
三是净有效量。在考虑环境容量的基础上,再考虑1995-2000年乡镇煤矿的采出量和损失量以及扣除高硫煤的储量,得出净有效量为原地可采量1037.6亿吨。
1000多亿吨的可采量应该也是个不小的数字。但让人不得不正视的是,我国煤炭的采出率非常低:小型煤矿的采出率仅为10%-15%,乡镇煤矿的采出率更是只有10%,即使是大中型矿井,其采出率也不高。有关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煤炭资源的平均采出率大概为30%。以此推算,1037.6亿吨的净有效量只有311.1亿吨煤炭能进行市场供应。若以去年16亿吨的煤炭供给量算(此前多个有关煤炭需求的预测表示,在2010年,我国的煤炭需求量不会超过14亿吨),不到20年,这311亿吨煤炭资源就将全部采完。
因此,该课题组认为,我国的煤炭是典型的“无效供给过剩而有效供给短缺”的矿种,尤其是在经济高速增长、城镇化步伐加快的拉动下,煤炭需求的快速增长将使这种短缺更为严重。
该课题虽然完成于3年前,所采用的数据虽然也不是目前的最新数据,但是,课题提出的关于“资源有效供给”的概念应该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因为在此之前,国家对地勘单位的考核是以发现的矿产资源数量为主的,因而,地勘单位在工作中普遍存在重视找矿,但不计找矿成本;重视矿产资源的数量,但不注重找到的矿产资源能不能被经济地开发利用的问题。换言之,此前我国的矿产资源储量是没有进行经济技术分析的储量,也是没有考虑资源采出率较低现实的储量,更是没有考虑环境制约因素的储量。由于这些储量是无法全部构成对社会进行有效供给的储量,因此,以这种储量数据预测的资源保障能力的结果也是不准确的。
也许正是考虑这一因素,国土资源部在完成对我国矿产资源储量的分级分等和套改后明确表示,分级分等和套改的结果不能用于规划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因此,不只是煤炭,而是所有的资源都有重新审视的必要。正如中国煤田地质总局的高级工程师李季三所说:“如果各矿种的资源可供性研究仍只是就数量进行测算,再不考虑其经济性和对环境的影响,即使得出了结论也不可能是真实可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