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6月初。山西原煤的市场价格达到破天荒的300元/吨。
此时,晋北,忻州市静乐县腰庄村南,年产量5万吨的腰庄煤矿进入停产的第3个月,采出的原煤已经全部运走,足球场大小的煤场上只剩下杂乱的矸石.
晋南,晋城市晋阳县屯城村外的煤运站边,一辆“豫”字头的解放卡车拆下了它的改装挡板,习惯了超载的它被勒令恢复30吨的核准载重量.
而在晋中市榆次县城的一栋办公楼内,驰宇焦煤有限责任公司的总经理朱三宏不时地被电话铃声催促:“只要有煤,不论价格,我都要!”
这是记者在山西省境内采访时所目睹的一幕幕真实的场景。
发生这一切的同时,山西省一家机构正在进行全面改制。因为,这家机构不仅控制着山西省所有地方煤矿(县市煤矿和乡镇煤矿)的省内外销售,还在试图运用行政的优势加紧对中小煤矿的整合,它紧锣密鼓的改制行动,正深刻地影响着全国的煤炭价格。
“二政府”改制之源
这家机构的名字,叫做山西省煤炭运销总公司,或者叫山西省煤炭运销集团(以下简称煤运总公司)。
“我们多年以从事收费和管理工作为主。”总经理张根虎道出了公司的经营实质,“我们每年实现利润很高,但绝大部分体现在管理收费上,经营性利润很低。”
张所说的“管理收费”职能是指:1983年组建的山西省煤炭运销总公司,其成立的直接目的就是代替政府对全省的地方煤炭实行统一的管理和销售,而其最核心的内容,就是收缴出省煤炭的能源建设基金。
为了履行这一职能,20年后的今天,山西煤运总公司形成了下属500余个法人单位、员工人数近5万的庞大系统。其构成是:下辖11个市(地)分公司、1个矿业公司,107个县(市、区)公司,共352个独立核算单位,有253个铁路发煤站,43个公路出省煤焦管理站和遍布全省各地的公路煤焦销售营业站。
但是,这并不是严格的公司体制。“我们管人、管计划和管资产相分离,人财物脱节,名义上拥有150多亿资产,但分属省市县三级政府管理,企业自有的资产很少。”张根虎说。
也就是这类似“二政府”的职能和体制,造成了张所说的公司“经营性利润很低”:2003年,全系统完成煤炭外销量1.5亿吨(销往山西省外),总收入163亿多元,其中20元/吨的出省煤能源基地建设基金上缴政府,煤运公司所获得的经营性收入仅仅是——参照煤炭的挂牌价,每吨提取挂牌价4.5%以内的服务费和管理费,作为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
而随着国家煤炭体制的改革,煤运公司这4.5%的利润源的终结之日也为期不远了。
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计委(现国家发改委)2002年的相关文件,针对山西省煤炭产销企业征收的能源基地建设基金将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取消。这意味着,以代理国家收费为主要业务的山西煤运总公司“坐地收银”的日子只剩下了不到两年。
更严重的是,即使在这两年中,煤运总公司的收费对象也会日益减少——就在2004年初,山西省已经启动了组建三大省属煤矿集团的重组工程,重组过程之中,这些煤炭集团将整合周边的众多中小煤矿,而省属煤矿集团所产的煤,并不属于煤运总公司的收费范围。
甚至,在全省煤炭产业的重组过程中,煤运总公司的收费网点本身都在减少。譬如,2003年下半年,根据山西省委、省政府组建同煤集团的要求,煤运总公司在整个山西省北部的大同、忻州、朔州3地市的4个铁路公司以股权合并的形式进了同煤集团。
所有的这一切都指示着煤运总公司要走的路。
“它必须要赶在管理和收费职能结束之前,将自己的角色调整为市场化的企业。”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山西省发改委经济研究中心的一位官员说,“或者成为纯粹的煤炭交易中介服务商,或者成为产、供、销一体的综合型煤炭产业集团。”
“煤炭欧佩克”图谋
显然,煤运总公司选择的是第二个“或者”。
2003年12月9日,在保留山西省煤运总公司的牌子的同时,山西省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运集团)挂牌。由此,整个山西省的煤运系统向着产业集团的方向迈出了改制的第一步。
“必须要变过去的‘卖煤收费’为‘产煤销售’。”2004年3月29日,全省煤运系统的年度会议上,张根虎为煤运系统提出了改制的目标定位。
同一天的会议上,主管煤炭工业的副省长靳善忠也强调:“煤运系统改革的目标就是要以市场化、实体化、追求经济效益为导向,企业的重组改制要服务和服从于煤运企业做实资产、做实货源、做实销售这‘三个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