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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 合法矿井被"封杀" 非法矿井仍生产

2004/6/14 0:00:00       谢龙智
    近日,一广东籍投资者称,因投资百万元的矿井遭受非法矿井的侵权,自己向织金县主管部门举报,可令他惊讶的是:持有手续的煤井被查封,非法矿井却被保留下来。
    据投资者李某称,2000年7月份,他到织金县以那镇一合法煤井考察后,与法人代表张某签订合同,约定李持有70%股权,并投资改善采煤操作方法。2001年底按照政府要求,该煤井重新整改。
    整改验收合格后,张某的亲戚孙某在矿改范围又开了一新井。因认为新井侵犯了合资权益,李遂于2003年向政府举报。李称,他本以为政府会封掉新井口,没想到自己投资的合法井口会被封掉。
    李称,他此后多次找到有关部门,但一直无果。
    记者见到合伙人张某后,张不愿对此事表态,只称煤矿新的法人代表已为孙某。
    该县煤炭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县政府做出清理辖区内“一证多井”的非法煤矿井的决定后,有关部门就在征询矿井法人代表的意愿且由法人代表选择后,封闭了李投资的井口,保留了新井。
    然而,记者从省煤炭厅得到的答复却是:封闭井口不能由法人代表选择,必须是严格依照有证还是没证的标准执行。贵州省国土资源厅有关人士称,李持有的开采许可证上的矿井坐标从未发生过变动,相关手续也未变动。
    目前,李已准备在贵阳聘请律师准备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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