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全省煤炭工业经济效益和资源回收率,实现安全生产,煤炭大省山西将对国有重点煤矿以外的地方煤矿(包括地方国有矿和乡镇煤矿)推进采煤方法改革,多年来以“人海战术”为主的旧式采煤方法将被先进、高效的机械化开采所代替。
记者从4月27日召开的山西省煤矿采煤方法临汾改革现场会上获悉,到2005年底,这个省所有具备采煤方法改革条件的煤矿将全部实现正规布置、壁式开采,全部实现工作面安全通风、资源回收率将至少达到75%以上。
旧式采煤方法通常是指地方煤矿采用的巷掘式(也称以掘代采)、仓房式和高落式等采煤方法,几乎没有任何机械化内容,运输方式为十分落后的人力或畜力运输,工人劳动强度极大、安全生产缺乏保障、资源浪费严重。通过采煤方法改革,用高效的机械化采煤方式如壁式工作面开采、高档机械化开采和综合机械化开采等,替代旧式采煤方法,提高煤炭开采、矿井提升、运输、通风、供电等生产系统及装备水平。
到2003年底,这个省共有各类煤矿3828个,其中乡镇煤矿3395个,约占煤矿总数的89%,平均单井年产量仅为5万吨左右,产量占到全省总量的50%左右,这些矿井绝大多数采用旧式采煤方法,产业集中度低、生产率不高,成为制约全省煤炭行业健康发展的“瓶颈”。据业内人士介绍,绝大多数乡镇煤矿存在建设起点低、采煤方法落后、安全保障能力差、资源浪费严重等问题,尤其是安全生产问题尤为突出。这个省近年重特大煤矿事故时有发生,多数事故煤矿都是由于采煤方法落后,以掘代采,工作面形不成有效的通风系统所造成,乡镇煤矿已经成为安全事故的最大隐患;另外,绝大多数乡镇煤矿由于开采方法落后,资源回收率仅有10%-30%,有的甚至更低,从一定意义上讲,这类煤矿产量越高,资源浪费就越严重。
目前,山西省已有864座矿井实现了正规采煤,到2005年底,进行采煤方法改革的矿井数将达到2737个。煤矿采煤方法改革将成为全省乡镇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和行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山西省煤炭工业局规定,今后新建或改扩建矿井如仍采用非正规采煤方法、或只依靠单纯增加掘进工作面和非正规回采工作面个数来增加生产能力的,将不予批准;具备采煤方法改革条件但拒不进行改革或改革不彻底的小煤矿,将在2005年底前被关闭;另外,对煤矿复产验收和关井指标的确定,也把是否进行采煤方法改革作为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