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焦点新闻

明年岛外建成区也禁煤

2003/12/26 0:00:00       卢天娇
    市政府将开展专项执法大检查,违者一律取缔
     市政府昨日召开燃煤专项整治会议,向厦门本岛及岛外建成区的单位和个人发出警告:从2004年1月1日起,上述地方一律禁止使用燃煤,特别是像沙县小吃之类的餐饮店经营者更须注意,不得使用燃煤,违者一律予以取缔。
    一直以来都让厦门人深感自豪的空气质量,近年来呈明显下滑趋势,特别是今年以来“优”少“良”多,甚至多次出现“轻微污染”现象。市环保局调查后分析认为,造成厦门空气污染的“症结”是多方面的,除了工地扬尘、汽车尾气污染之外,单位及个人燃煤造成的粉尘污染也是主要原因之一。6月份,市政府召开空气污染控制专题会议,并发布了关于禁止和限制加工、销售燃煤及高污染燃料的通告。
    按《通告》的要求,我市将从2004年1月1日起在本岛和岛外建成区范围内,禁止工业企业外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燃煤,同时限制全市工业企业使用高污染燃料(含硫大于1%的燃煤和重油燃料)。
    为确保禁煤工作顺利进行,把清新的空气还给百姓,市政府再次专门召开专项整治会议,要求环保、贸发、工商、市政、城管、交通、电力、农业、技术监督等部门及各区政府,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在本月31日前完成各辖区内非法加工、销售燃煤单位的排查工作,并对查出者予以取缔;另外,市政府还要求市政、电力、贸发等部门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确保企业和个人改用清洁能源、低硫煤和低硫油的供应保障。
    据了解,从2004年1月1日开始,市政府将对此开展专项执法大检查工作。
    目击 煤渣撒满地毒气四处飘
    市民认为,岛内早已禁止燃煤,小吃店普遍使用蜂窝煤严重损害市容环境
    本报记者 林森泉 陈泥 实习生 吴明磊
    “凡有小吃店,就有蜂窝煤。”一位市民致电本报说,这是一种严重损害市容环境的乱相。昨日中午,记者在岛内老市区和城乡结合部采访,发现情况确实如此。记者采访过程中的所见所闻,触目惊心。
    煤灶煤炉 “三步一岗五步一哨”
    从深田路到尚武路,再拐入百家村市场,记者看到三步一个煤炉灶,五步一堆煤渣。牛肉店,沙县小吃,包子店,快餐店,杀鸡店,宰鸭店,姜母鸭炖店,每家都用蜂窝煤做燃料。
    姜母鸭炖店有五个煤炉,有单孔,也有三孔,一字摆开在路边。记者问老板为什么不用液化气?她说,成本太高了。据她介绍,50公斤蜂窝煤14元,一个孔的煤炉一天烧7个才花一块多,烧液化气就不止这些钱了。记者说,政府早就禁止使用蜂窝煤,因为煤渣会增加环卫工人的工作量、有毒废气会污染环境影响居民健康。她说,道理她也懂,但大家都在烧嘛,再说炖鸭时间长用蜂窝煤划算。
    在演武花园对面的居民楼下,记者看见一楼沿街的沙县小吃、杭州小笼包、西北拉面馆等餐饮店门口都摆放着两三个正在燃烧蜂窝煤的煤炉。顶澳仔路18号之六的沙县小吃店门前还撒落了一地煤渣。
    演武花园一位老住户说,这条路上小吃店使用的煤炉每到就餐时间就发出很浓的煤气味,呛得人喘不过气来。生炉子时,煤烟夹带粉尘到处飘,更让人受不了。住在小吃店楼上的住户最倒霉,夏天再热有些时段也不敢开窗。
    寿山路一家小吃店的老板说,烧蜂窝煤自己也感到难受,但是,“小本经营要精打细算。”
    记者刚进入后埔街口时就闻到呛人的煤气味,走进去发现整条街的小吃店几乎都在使用蜂窝煤。很多小吃店把煤炉摆在店门口,少的摆2个,多的摆了4个,废煤渣随处可见,仅有少数店家把废煤渣清理成堆。
    一家拉面店门前摆着两个煤炉,炉上的大锅沸水滚滚。老板以为记者是食客,就上前招呼。记者嫌店里煤气味很重,说煤气会损坏人的身体,老板无所谓地说,以前家家都烧煤,不也过来了吗?
    岛内小吃店 每月“吃”掉万吨蜂窝煤
    有关人士称,我市小吃店星罗棋布,估计岛内每月蜂窝煤使用量不少于1.25万吨。一般情况下,小吃店最少有两个煤炉,一个是单孔,一个是三孔,每个孔每天最少要烧7个煤砖,每天需要28个煤砖。据了解,50公斤煤炭可制作64个煤砖,这样,一家小吃店至少每天用煤21公斤,每月用630公斤。
    我市规定,今年9月1日起,不得生产、加工、销售煤球、蜂窝煤和散煤等燃煤,岛内所有餐饮服务业、食堂、个人必须使用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那么,小吃店为什么对禁令视而不见呢?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 用手机也能做煤炭生意啦!
  • 中煤远大:煤炭贸易也有了“支付宝”
  • 中煤开启煤炭出口贸易人民币结算新时代
  • 下半年煤炭市场依然严峻
市场动态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关注中煤远大微信
跟踪最新行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