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体制改革和技术创新是可持续发展能源战略得以落实的关键
未来20年中国将面临许多新的变化,有些对实现能源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产生不利影响,要实现能源消费翻一番、GDP翻两番的目标,要继续发扬过去20年的成功经验,必须还要在体制改革和技术创新两个方面有新的突破,这是保证可持续发展战略得以落实的关键环节。
1.加快能源领域的市场化改革
总体上讲,我国能源领域改革严重滞后,与全国总体改革形势和经济社会发展对能源要求明显不符,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增长和深化改革的制约因素。尽管能源领域的市场化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处在初级阶段,改革任务还很繁重,影响能源领域深化改革和长远发展的一系列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并没有根本解决。如煤炭价格尚未完全市场化;电力部门的“厂网分开、竞价上网”改革还刚刚开始;石油部门分拆后的区域垄断性还比较强;竞争框架正在搭建中,竞争主体、市场秩序、市场功能、定价机制等还未改革到位。
过去20年的经验表明,经济体制改革所释放出来的能量,对以较低的能源增长支持较高的经济发展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未来20年必须深化体制改革,特别是着重解决能源领域市场化改革相对滞后的问题,进一步发挥体制效应,实现经济、社会、能源的可持续发展目标。改革的总体目标为:在确保国家能源总体战略得以顺利实施的前提下,让市场竞争机制充分发挥其优化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提高我国能源部门的国际竞争力,不断满足全社会日益增长的能源需求,应对未来各种能源领域里的挑战,为相关产业和用户提供低价、优质、稳定、充足、清洁的能源产品。
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改革政府的能源管理体制
由于当前存在着政府管理职能过度分散,缺少代表国家意志、统一的能源部门,以及政策随意性等突出问题,建议组建统一的政府能源管理部门,以体现国家整体利益,统筹能源各产业的发展和利益协调,综合规划国家能源战略和制定能源政策。按照“政监分离”的原则,组建职能相对集中的能源监管机构,由其对存在垄断特征(如电力、天然气)和安全问题较突出(如煤炭)的部门实行独立监管,并做到依法监管、依规监管。
二是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当前一些行业存在的垄断以及市场开放度不高等问题,与现行的准入管制制度有关,此外政府对企业的直接干预还过多、过深,为此,要改革现行的行政审批制度,放松经济性管制,加强社会性管制,使政府的管制职能转变到维护国家能源安全、维护公众利益和维护环境保护等职能上来,将现行的投资管理制度改革为经济性备案、社会性管制,并提高政策和决策过程的透明度。鼓励非公有制经济进入到能源领域,可在适当的时机对一些能源资源引入公开拍卖或招标制度。
三是改革现行不适应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和价格管制方式
凡是存在较充分竞争的能源产品实行价格放开,由市场的供求关系确定这部分能源产品的价格;对具有垄断特征的能源产品实行合理的价格管制,并以市场的可接受程度做为价格管制的主要依据(当前要着重解决天然气价格存在的问题),通过税收政策、环保折价、价格管制方式改革等措施,形成各能源产品的合理的比价关系,以有利于能源结构调整的顺利实施。
四是深化国有能源企业的改革
改变当前国有能源企业普遍存在的国有股“一股独大”、“内部人控制”、公司治理结构不规范等问题,彻底改变一些部门存在的行政性国有公司较多的局面,加快产权制度改革,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为跨地区、跨部门和跨所有制的上下游一体化整合创造良好的条件。
行业改革的目标:
电力行业:放开电网设施的市场准入,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电网设施建设;通过立法实现区域电网的互通互联;健全监管体制;在健全区域电力市场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力市场;发电环节率先引入竞争,实现厂网分开,竞价上网,建立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售电环节(零售市场)逐渐引入竞争机制,使终端用户能够自由地选择供电商;输电环节和配电环节作为电力行业具有网络特征的保留环节仍被视为自然垄断领域,但输电和配电要逐步实现分离,同时必须加强政府的管制,电网应为保证发电和售电的竞争提供必要的基础。
石油天然气行业:加快石油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减少政府对油品和天然气价格的直接干预;打破地域垄断,鼓励三大石油天然气集团进入对方区域开展业务,形成全方位的竞争格局;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