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中国消费了可再生能源2.56亿吨标准煤,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19.7%,其中新的可再生能源为3720万吨标准煤,占可再生能源总量的14.5%,而小水电又占新的可再生能源总量的78%,新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83亿kWh占总发电量的6.17%。
可再生能源发展长期徘徊的原因是:多数可再生能源技术发电成本过高和市场容量相对狭小。目前,除了小水电外,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远高于常规能源发电成本。显然,成本高,会抑制可再生能源市场。反之,市场小又会给成本降低造成障碍,形成恶性循环,使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陷入困境。
国际社会发展可再生能源的经验可归纳为:和传统能源的成本相竞争、经济激励政策、强制市场政策、采用新技术。
和传统能源的成本相竞争主要是减少对化石能源的补贴和内部化环境成本;
经济激励政策包括对再生能源补贴和税收减免政策;
强制市场政策是通过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强制再生能源占有一定的市场,其增量成本以公平的方法转嫁给消费者。具体有:
(1)再生能源配额制(RPS):这是一个以数量为基础的政策机制。它要求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在总发电量中占一定的比例,其电价由市场决定。一般尚有给予生产者颁发有价的绿色能源证书和绿色能源证书交易机制相配套;
(2)上网法(FeedinLaw):这是一个以价格为基础的政策机制。它要求电力公司以规定的价格购买可再生能源发电商生产的电量。实际的再生电量由市场决定;
(3)竞争性招标制度(NFFO):政府发标并管制竞争性招标过程。通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供应商签订长期购电协议去实现目标。这也是一个以数量为基础的政策,特许权经营(Concession)属此类制度。
采用新技术:很多可再生能源技术仍处于早期阶段,尚未成熟,因而需要攻关和示范,,降低成本,扩大市场,使生产能力达到规模化的水平。
3. 2020年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
2020年发展的总体目标:一是规模化发展可再生能源;二是大多数可再生能源技术达到国际水平;三是降低成本,实现商业化;四是全面推进农村燃料结构的改变,逐步实现农村能源优质化;五是彻底解决偏远地区的无电供应问题。
数量目标是:2020年中国可再生能源利用量可达5.25亿吨标准煤,可再生能源利用总量比2000年的2.56亿吨标准煤增加1倍左右。而新的可再生能源的比例提高到73.5%。
发电装机可达1亿千瓦:其中小水电8000万千瓦, 风力发电2000万千瓦, 生物质能发电500万千瓦。
4. 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
可归纳为:政府支持、法律保证、引入竞争、依靠科技。
政府支持:国内外的经验表明,没有政府的支持,可再生能源不可能迅速的发展。政府的支持包括实行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强制市场政策和经济激励政策。
法律保证:早期各国发展可再生能源都首先发展技术,一旦技术成熟,就转向示范和降低成本并开拓市场。近年,一些国家通过立法,强制电力公司供应或购买再生电力。这样,就不再需要沿袭过去的顺序而直接跨越到创立市场的阶段。
引入竞争: 只有竞争才能降低成本,进一步扩大市场,最终实现商业化。
依靠科技: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在根本上要依靠科技进步。
5. 政策建议
(1)加强立法,力争3年内批准和颁布可再生能源利用促进法。
(2)强化政策体系的建设与创新:当前一是要加快风电特许权的试点示范工作;二是要改善投融资环境,吸引外资和民间资本进入;三是做好公共效益基金的实施方案的设计与申报工作;四是加快可再生能源强制性市场政策的研究和试点。
(3)采用适当的经济激励政策:由于可再生能源发电系统中没有燃料进项抵扣,建议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和小水电一样实施6%的增值税率,并给予关税和所得税减免。
(4)增加对可再生能源的投入:建议将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列入各级政府的产业发展和科研攻关计划,并纳入财政预算。
(5)可再生能源发电装备制造实现本地化:要鼓励外资和民间资本进入可再生能源产业,实现装备制造本地化,从而降低成本。